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年度博士后招收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年度博士后招收通知
我院2014年度法学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已开始启动,根据我校博士后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现将具体法学博士后招收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收条件
根据学校规定,2014年度我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招收主要针对以下三类人员:一是应届统分博士毕业生;二是已获得海外博士学位,留学回国且无工作单位人员;三是已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非应届统分博士毕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博士后进站后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
(二)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 申请时获得博士学位应不超过三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继续作博士后的,须跨一级学科申报。
(四)申请者近5年内在CSSCI核心期刊上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 (请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同时将网上申报表格打印4份)
2.《专家推荐信》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 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5. 辞职证明
6.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推荐意见表
7. 综合鉴定材料
8.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9. 科研成果清单(见附件2)及科研成果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1。请欲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务必于2014年3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到学院洪荞老师处。我院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审核申报资格后举行面试遴选。有关申报情况欢迎电话或邮件咨询。
联系人:洪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2515960, 82509215
邮箱:postdoctorlaw@126.com 、blueglass@vip.sina.com(邮件主题务必以: "海归人才网+姓名+应聘博士后" 的格式发送)
附件1:2014年法学博士后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2:博士后科研成果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