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2019年招收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公告
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推动学院一流学科群建设,现面向海内外招收助理研究员(博士后)1名。
一、拟聘专业方向
重点支持学院急需的学科以及高端人才、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的招收需求。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申请人应为国内外一流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学校专任教师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三、待遇
1.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同时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享受相关补贴。
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享受相关绩效奖励配套。
3.享受南开大学住房补贴。
4.享受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的各项待遇,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小学)。
5.入站后由学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各项博士后政策。
四、考核
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实施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二或三年,第二个聘期为一至三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每个聘期均有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一个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第二个聘期内,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第一个聘期结束前三个月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续聘第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办理博士后退站手续。
第二聘期开始后可申请评聘学校副高级职称或“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成功则转聘至相应岗位,同
五、申请截止日期及提交材料方式
有意申请者可提前与合作导师进行沟通联系。并于
1.个人简历及学术研究计划(见附件)
2.已发表的高水平代表作1-2篇
3.导师推荐信1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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