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后招聘简章
武汉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湖北省“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拥有湖北省属高校第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第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拥有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近五年,学校主持和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国家级项目350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100余项;2007年以来,获得18项国家科技成果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
为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与发展,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现将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招收条件
1.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脱产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博士后招收学科及岗位
1、招收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矿业工程等相关学科。
2、资助类别
资助类别分为特别资助岗位(T 类)、重点资助岗位(Z 类)和一般资助岗位(Y类)。
注:(1)申请要求中科研成果均要求本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完成;
(2)出站考核要求中科研成果均要求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完成;
(3)T类或 Z 类岗位博士后,如未完成规定任务,在出站前1个月可申请按 Z 类或 Y 类博士后出站,出站前,需按两类岗位的差额退还年薪。
三、博士后在站待遇
1.博士后薪酬: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按照不同岗位,学校提供16-26万元协议年薪。
2.奖励政策: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请课题、发表论文和申报成果,可按照进站协议享受相应奖励。
3.住房保障:学校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提供公寓(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或租房补贴。
4.其他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随该博士后流动的,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和申请就读我校对口幼儿园、小学。博士后符合相应要求的,可以 申报相应的职称。博士后出站考核为优秀且满足公开招聘教师任职条件者,可优先留校工作。
5.科研支持:按照不同岗位,学校提供2-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四、应聘方式
直接与设站单位联系。
设站单位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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