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根据学校招聘工作安排,2022年度拟招收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30名,现将招收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非本校在职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扎实的科研功底和学术素养,有相当的学术科研成果。
5.应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6.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相同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
8.申请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在站期间,须全职在校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进站。
(二)其他
1.师资博士后为流动事业编制人员,不占学校固定事业编制,各单位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岗人员进行管理。按照协议完成的教学科研任务,以及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2.师资博士后按照讲师三级岗位标准核定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学校参照新入职非事业编教师为师资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师资博士后出站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相关条件。
4.师资博士后按规定两年出站。两年期满,出站时达到申报长聘岗位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并通过相关招聘程序者可聘至相应教学科研岗位;出站时未达到申报长聘岗位条件者,如达到学校博士后出站考核要求者,可办理出站手续;出站时既未达到申报长聘岗位条件,也未达到学校博士后出站考核要求者,作退站处理。
二、招收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学校将于2022年4月开始分批次进行师资博士后招收工作。
(二)用人单位初审和考核
用人单位按《中央民族大学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考核考察,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查后报流动站进行复审。
(三)流动站审核
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审核初步人选的情况,提出是否接受进站意见。
(四)初步人选研究,确定建议人选
(五)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建议人选
(六)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七)聘用人选体检合格、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八)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三、个人提交材料
(一)材料清单
1.《专家推荐信》(2封)(正高级专家、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博士导师);
2.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所在地区身份证复印件;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外籍人员博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学信网)。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学位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
5.科研情况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方式
上述材料,按照招收学院具体要求进行提交。
四、报名和联系方式
各招收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学校博管办咨询电话:010-68932478
人事处联系电话:010-6893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