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2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启事
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启事
根据我校城乡发展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实验场站实验/管理人员3名;农村区域发展综合实验室实验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 实验场站实验/管理人员:
1、 北京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有温室栽培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农学或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管理相关专业背景;
3、工作踏实、细心,责任感强,肯吃苦。
(二)农村区域发展综合实验室实验人员
1、北京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2、具有规划类或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
3、工作踏实、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有高校教学或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一) 实验场站实验/管理人员:
1、对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实践基地安全、稳定;
2、完善该实践教学基地的相关制度;
3、做好课程实习或实践课的教学准备工作,并协助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做好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仪器设备与材料等的保障工作;
4、对温室内的植物进行周年栽培养护管理;
5、协助领导完成该实践教学基地的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农村区域发展综合实验室实验人员
1、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器材采购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
2、协助教学副院长和系主任完成实验教学活动安排、学生实验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录用待遇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不接转个人档案和户口,工资待遇执行学 校编制外职工协议工资,具体标准:试用期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每月3400元。学校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四、招聘程序及聘期
1、应聘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xkw111@sina.com.cn ,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截止时间:2012年7月30日。
2、资格审查:由选聘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参加面试。
3、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立人选,经学校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初次聘用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718538805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城乡发展学院 邮编:102206
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2012年7月9日
Tags:北京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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