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2年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招聘启事
华侨大学2012年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招聘启事
华侨大学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国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学校于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由国家创办,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在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分别设立校区。
华侨大学现有 23 个学院,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MBA、JM、MPA、MF、M.Arch等8种硕士专业学位点;70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有各类在校生逾3万人,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4000余人,是中国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华侨大学正努力向更高的办学水平迈进,致力于建设成为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才视野,吸引杰出优秀人才引领、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学校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
一、招聘学科
需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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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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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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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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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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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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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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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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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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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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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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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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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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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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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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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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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与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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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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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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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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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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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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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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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数量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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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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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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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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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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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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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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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华侨华人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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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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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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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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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药物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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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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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学校招聘的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应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站在本学科前沿洞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建设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构想;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所从事的研究工作符合学科的重点发展方向,能够承担学科建设任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境外知名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5.学术水平与第4类人才相当的境外知名研究院(所)的研究人员和海外著名企业的研究人才;
6.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学术造诣高深,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7.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近三年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项,发表过有影响力的论著;
对于上述5、6、7类人才,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应聘者的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第6、7类招聘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50周岁以下。
上表中标注有“☆”的学科,只招聘第1-6类人员;未标注的学科,招聘1-7类人员。
三、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的主要职责
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的主要职责是作为学校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或学科方向建设的负责人)承担学校学科重点建设项目(或学科方向建设任务),带领本学科(学科方向),凝练学科方向,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学科方向;引进本学科(学科方向)的高层次学术人才和学术骨干,整合学术团队;带领本学科(学科方向)通过学校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在项目验收中取得合格或优秀的成绩。
标注有“☆”的学科(学科方向)的带头人,三年内还需组织学术团队申请并承担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课题,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高级别奖项;五年内,带领本学科(学科方向)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取得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国家学科基础平台(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或国家级创新团队上取得突破。
未标注的学科(学科方向)的带头人,三年内还需带领本学科(或带领本学科方向参与)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五年内,组织学术团队申请并承担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课题,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高级别奖项。
四、岗位待遇
(一)实行合同聘用,聘期为五年,首聘为三年,首聘考核合格续聘两年。
(二)第1-5类人员的待遇由应聘者和学校共同协商确定。
(三)第6、7类人员的待遇:
1.实行年薪制。学校根据其学术成就和工作目标,为每位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提供人民币20-50万元年薪。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学校为聘任的理工科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提供人民币50-200万元的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经费;为聘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提供20-50万元的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经费。
3.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人民币40-60万元。
4.学校为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在人才选聘和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根据其学术成就推荐参评“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闽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配套待遇。
5.如有需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为配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五、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以及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论著、获奖、专利、主持科研项目、学术兼职等情况)。
六、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报或来电、来函、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光兴、李萌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华侨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86)595-22692370、22692546
传 真:(86)595-22692875 邮政编码:362021
E-Mail:hqursc@126.com;rsc@hqu.edu.cn(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hqu.edu.cn;rczp2.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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