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6名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6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岁以下;
(二)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详见《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4月23日,上午9:00—11:10,下午2:00—4:30。
(二)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至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学府路61号)人事处现场报名,联系人:朱本坤、童云,联系电话:88962149、88962122。
(三)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聘请行业专家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公开考核初定于4月29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携带材料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62286(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4月11日
附件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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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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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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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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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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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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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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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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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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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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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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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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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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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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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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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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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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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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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取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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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类、环境工程、车辆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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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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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60%,答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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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学府路61号镇江高专人事处,0511-88962149、889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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