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北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3000多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现有15个本科学院、5个教学部与教学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0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学校设57个本科专业,面向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硕士研究生、全
日制本专科生达32000多人,继续教育学员在20000人以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实现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体能要求;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1日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经贸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资格审查人员:王坤,职务:人事处调配科,手机号码:15931399367。
2.其他报名方式:
应聘者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4日2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具体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电话:0311—87655645
传真:0311—87655645
电子邮箱:rscqz@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用人处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面试
教师岗位应聘者的选拔方式主要为资格审核与面试,资格审核由学校用人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由相关学院、教学部根据专业需要,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试讲采取评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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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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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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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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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教学大纲,信息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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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突出、难点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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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讲授准确,注重基本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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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前沿性,注意吸收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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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课程讲解内容与教材关系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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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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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教学规律、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采取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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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课件运用效果好、教学环节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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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语言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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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准确、简练、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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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达生动、逻辑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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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气氛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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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讲课吸引力强,学生专心听讲,个性有机会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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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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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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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试讲、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咨询电话
0311-87655645
联系人:王老师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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