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教师公告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1979年建校,1984年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2002年移交河北省成为省属高校,2009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为全国首批28所、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形成了以“入学双起点、育人双主体、毕业双证书”为主要标志的“邢台模式”和“军人作风+职业素养” 的人才培养特色,就业名列全国高校前列,荣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
学院座落在元代科学家郭守敬的故乡——河北省邢台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目前占地731亩,建筑面积31.96万平方米,设有汽车工程、服装工程、机电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与传媒、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会计等10系4部,开设招生专业47个。建有大型图书馆、体育馆、国家标准运动场、俱乐部、千兆位校园网,以及集教学、科研、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工业技术中心、服饰产业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基础实验中心、鞋业技术中心等13个校内实训中心并下设实验、实训场地226个。学院教学、实习、文化、体育、生活设施齐全,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二、招聘教师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教师待遇、岗位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博士研究生待遇
1.给予安家补助费最高15万元(急缺专业15万元,其他专业8万元);
2.提供临时周转住房,期限三年;
3.来校后除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外,另发放博士学位固定补贴每月800元;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一般5-8万元,根据项目需要可适当增加;
5.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6.与学院签订工作协议书。
(二)应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3. 在择业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博士4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硕博所学专业一致。
(三)、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和人数
根据省厅下达的招聘指标,结合我院实际,2014年我院公开招聘教师42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人数详见《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络系统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将本人简历材料发送至jxzuzb@163.com(3)现场报名:直接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①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2013年4月20日
②现场报名和学院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2014年6月30日
3、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319-2273246 2271505
电子邮箱:jxzuzb@163.com
邮 编:0540000
五、资格审查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网络或电话通知本人。
六、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成立教师招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相关人员、所属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及相关专业教师5~7人组成,负责人才招聘工作中的面试和试讲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语言表述、思维应变、仪表仪态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辨别能力。面试成绩为好(100-81分)、中(80-61分)、差(60分以下)。
试讲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考核其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板书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试讲时间不超过四十分钟,内容为所学专业课主要课程,试讲形式为课堂板书讲授,要求应聘者自己提前做好试讲内容的讲授准备。试讲成绩为好(100-81分)、中(80-61分)、差(60分以下)。
按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七、体检、公示
根据面试和试讲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将拟聘人员提交学院领导研究,研究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八、聘用
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聘用岗位执行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津贴待遇。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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