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公告
哈尔滨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公告
为吸引国内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哈尔滨市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国资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名市属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1、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2、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3、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4、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5、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1名
6、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7、哈尔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8、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9、哈尔滨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10、哈尔滨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11、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1名
12、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分管资本运营副总经理1名
13、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分管产品营销副总经理1名
14、哈尔滨马迭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企业市场化经营的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备应聘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5月16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哈尔滨市人才网站(http://www.hrbrc.com/)下载《哈尔滨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好后将电子版发送到zzb1826@163.com邮箱。
(2)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哈尔滨市人才网下载《哈尔滨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逐项填写4份,报哈尔滨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主楼1826房间
联系人:孙加全余文军
联系电话:8677616484664325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特别申明:应聘者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应聘企业及职位,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按规定时间携带《哈尔滨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证、国家有关注册证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6张、本人主要业绩(注:成果、专利、论文、奖励等)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须经招聘应聘双方签字确认,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应聘者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能力测试通知书和准考证。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资历评价、笔试和面试三部分。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资历评价占能力测试总的成绩30%,笔试占能力测试总成绩的30%,面试占能力测试总成绩的40%。
1、资历评价。由相关企业集团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应聘人员的阅历、学历、任职资格、获得荣誉及主要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资历评价量化打分60分以下者,取消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按类别分别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有关政策法规及与本职位相适应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卷面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答题时间120分钟。
笔试成绩60分以下者,取消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资历评价和笔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每个招聘职位最多不超过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综合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分为演讲和指定提问两部分,满分100分,按实际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通过现场作答,全面掌握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应聘者职位适宜程度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演讲:内容包括简明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描述个人性格特点,表达竞聘意愿;总结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进行个人条件与竞聘职位适合度分析;阐述对竞聘职位工作要点和战略构想等。时间25分钟。
提问:讲演结束后,由主考官进行指定提问,指定提问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取消进入体检考察对象环节。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哈尔滨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资历评价、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研究确定1名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某个招聘职位缺额,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聘。
(六)组织考察
采取调阅个人档案、座谈、原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等方式,全面考核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诚实守信、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履行聘任手续
依据应聘者资历评价、笔试、面试总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国资委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新聘任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市国资委《哈尔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哈国资发[2010]30号)、《哈尔滨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实行经营业绩分类考核的意见》(哈国资发[2013]27号)等相关文件,并比照本单位同等职级人员的薪酬待遇执行。每年年末兑现薪酬时,按每年薪酬总额的20%提取风险抵押金,待合同期满时经审计后一次性发放。在聘用期限内,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符合《哈尔滨市人才引进留用和培养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特殊人才同时享受相关待遇。
五、聘任人员的管理
通过公开招聘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根据招聘职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最低不能少于半年。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试用期间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包括试用期共五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哈尔滨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466432586776164
哈尔滨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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