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的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的公告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任期届满的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和美术学院等4个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以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任期届满的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和美术学院等4个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以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主要职责
1.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
2.外国语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
3.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
4.美术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2名
各学院院长全面主持行政工作,副院长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敬业投入,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管理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学术水平高,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美术学院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视野宽广,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校内现任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56周岁。
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或获得国家重要奖项的人员申报美术学院院长、副院长岗位的,可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院院长(副院长)岗位申请表》。校内应聘者报名时不针对具体的院长或副院长岗位,只需报名应聘学院行政班子成员即可。院长和副院长岗位人选最终由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投票和谈话推荐等情况确定。院长人选应具有教授职称。
组织推荐:学院下设各系、教研室、党支部等组织,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组织推荐应填写《推荐表》,并由负责人签名。
教授联名推荐:学院3名(含)以上教授、副教授可联名推荐人选,既可以推荐校内人员,也可以推荐校外人员(推荐校外人员请提供联系方式)。教授联名推荐应填写《推荐表》,推荐者必须亲笔签名。
《推荐表》和校内人员的《岗位申请表》可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或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校外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党委组织部报名。递交《岗位申请表》和《推荐表》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下午17时。
2.资格审查和初选。党委组织部征求被推荐者意见,对应聘者和被推荐者进行资格审查。
3.陈述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考察)。
5.党委组织部在综合民主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方案。
6.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党委全委会研究表决。
7.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8.公示通过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
以上岗位均为全职聘任。校外人员和校内新提拔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
校外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学校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nnu.edu.cn),特别优秀的工资待遇可面议。
五、联系方式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任应坤029-85310305孙伟029-85310306
传真:029-85310308
邮编:710119
党委组织部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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