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学校现有专业20个,获批设立福建省学校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中心、福建省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应用文科)研究中心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小学教师职业素养(应用文科)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研究平台,获批建设福建省学前教育发展质量监测评估研究中心、VR/AR教育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年龄要求: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及其他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7.原则上不招聘省内山区与省内其他高校在编人员。
二、人才待遇
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购房补贴、科研资助费,标准如下(税前,金额为人民币,下同):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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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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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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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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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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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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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20万
人文类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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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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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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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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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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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15万
人文类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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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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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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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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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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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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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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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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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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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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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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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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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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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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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科研能力突出,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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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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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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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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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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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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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科研能力突出,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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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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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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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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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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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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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从事3D数字媒体、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方向所需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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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fjys.edu.cn/)等网上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以“姓名-报考岗位(高层次人才)报送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或者通过邮箱rsc@fjys.edu.cn报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上两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者,还应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面试通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谈。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程序。
七、考核
1.学术水平认定:面试通过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其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按照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术委员会或聘委会进行认定。
2.查核档案:通过调档或现场查档的方式,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的查核。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校岗位调配。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陈老师
十二、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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