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首批高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岚综委〔2020〕27号)文件精神,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区创新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高端人才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简介
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围绕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创新、开放开发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为区党工委、区管委会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本次招聘的16名高端人才,编制归区创新研究院“编制池”,日常使用与管理归有关片区管理局、区直部门和区属事业单位。
高端人才享受双重薪酬,即事业单位常规薪酬(按照职级、职称不同,以副高级职称为例,年总收入约18万起)和按市场化确定的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协议工资”的形式明确,一类高端人才绩效薪酬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议定;二类高端人才绩效薪酬每年最高为40万元;三类高端人才绩效薪酬每年最高为30万元(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对象
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岚综委〔2020〕27号)文件规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工作态度积极,有极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要求和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考生报名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硕博英才网(www.shuobojob.com)、中国博士招聘网(www.51boshi.net)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0年4月30日10:00至5月24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1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应聘者严格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岚综委〔2020〕27号)和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成功报考一个岗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初审
区创新研究院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岚综委〔2020〕27号)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0:00至5月24日22:00。应聘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0:00至5月26日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导致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核方式
所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超过1:5比例的,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低于1:5比例(含)的,直接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其中,具有相当副处级及以上级别的,直接面试,由实验区党工委统筹研究是否聘用。考试时间、地点根据中央和福建省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应聘者备齐以下材料。
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含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上述材料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由区创新研究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综合应变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不低于70分。
4.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仅面试
1. 面试由区创新研究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综合应变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不低于70分。其中,低于1:3比例(含)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合格分不低于75分。
2.根据应聘者的面试综合表现,确定面试成绩。
六、体检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仅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由区创新研究院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5. 女性应聘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体检。
七、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区创新研究院会同区内用人单位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名称(含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所在工作单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区创新研究院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直接调入人员无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与区创新研究院、用人单位签订《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高端人才引进协议》,明确“协议工资”、绩效考核、日常使用与管理等相关事项。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有关信息通知详见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应聘者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如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作弊、证件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应聘者在体检中或考察中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并自行解决与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关系。出现纠纷的,由应聘者自行处理。
6.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如自愿退出,请及时与区创新研究院沟通,并递交放弃声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7.涉及有关招聘公告的相关文件见附件。其中,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采认于《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
8.应聘者如有招聘方面问题,请与区创新研究院人才创新与服务室联系。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3层创新研究院
邮 编:350400
电 话:(管女士)0591-23165512;18705900921
(杨女士)0591-23165524;19906928279
9.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区创新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