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2020年9月30日前能够获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者。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应聘者于2020年5月14日08:30至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http://rsc.gnun.edu.cn/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入链接进行报名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名申请。注册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08:30至5月24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根据《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直接与用人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学校资格审核组负责,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08:30至5月25日18:00。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信息1-2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根据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官网通知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1.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将本人简历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学校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岗位,由学校招考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采取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相关的知识,不指定参考书。GMY202001、GMY202002、GMY202003岗位不需要参加笔试,其他岗位均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开考比例不足1:3的岗位,由学校招考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生、生活等相关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公示。学校将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面试成绩为零或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得递补)。
六、备案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手续,2020年9月3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
七、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的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3.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学校人事处电话:0941-8252948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41-825260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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