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
一、鞍山师范学院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乡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辽宁省鞍山市。
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本科,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2019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在60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近10万名优秀毕业生,遍布祖国的各条战线。
学校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0万平方米。学校现有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校内实践教育基地15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近200个。学校现有智能教室、智能微格教学实训室、三字一画实训室等12个师范生教学技能实验室。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24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数472人,专任教师830人,具有博士专任教师11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680人。学校有特聘教授7人;省"兴辽英才"计划人才1人,创新团队2支;省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5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鞍山市高层次人才11人,市级突出贡献专家、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5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骨干1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学科科研平台3个,近五年来,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5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985篇,其中SCI、EI、CPCI等检索收录460篇。
学校现有教育硕士招生领域7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47个(涵盖8个学科门类),高职招生专业24个。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4个。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份招生。在校教育硕士研究生222人、普通本科学生9678人、普通专科学生4046人、留学生188人,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近年来,学校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是全国地方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副主席单位、"三北"地区高师院校协作单位、省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省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研究基地、省文化艺术交流基地。学校还先后获"全国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共育基地""辽宁省思想道德建设示范校""辽宁省来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面向未来,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为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鞍山师范学院引进博士人才相关待遇
(一)辽宁省政策
全日制博士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鞍山市政策
1、薪酬补贴
鞍山市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被鞍山市认定为高端人才的,给予5年期5万元/年薪酬补贴;全职引进的博士给予3年期2000元/月薪酬补贴。
2、购房补贴
鞍山市对于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其在鞍山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于全职引进的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其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租房补贴
对于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5年期1400元/月租房补贴;来鞍工作的博士,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3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给予1250元/月的租房补贴。
(三)学校政策
1、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鞍山师范学院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付16万的博士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业绩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以面谈,具体按《鞍山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2、职称评聘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评审副高级职称不受任职资历限制,符合评聘条件入职当年即可申报。
全职引进博士待遇情况一览表
省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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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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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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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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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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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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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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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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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期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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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期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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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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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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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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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期1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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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期12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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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待遇
|
16万
|
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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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
2021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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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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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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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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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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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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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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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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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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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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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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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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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二)
|
从事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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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学)、学科教学(语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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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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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三)
|
从事历史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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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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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教学)、学科教学(历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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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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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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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西班牙语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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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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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语言文学、翻译硕士专业(西班牙语)、西班牙留学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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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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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师
(二)
|
从事英语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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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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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育)、学科教学(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硕士专业(英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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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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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数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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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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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计算机类
|
|
8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三)
|
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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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学院教师(一)
|
从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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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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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数据挖掘方向)、统计应用与经济计量分析、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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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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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教师(二)
|
从事地理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地理科学类
|
|
11
|
管理学院教师(三)
|
从事会计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会计学
|
|
12
|
管理学院教师(四)
|
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社会工作
|
|
1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一)
|
从事物理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物理学类
|
本科所学专业为物理学类
|
14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二)
|
从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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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
电子信息类博士本科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博士本科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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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三)
|
从事物理课程与教学论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教学)、学科教学(物理方向)
|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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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一)
|
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分析方向)
|
本硕博专业相近,要求熟练掌握气相色谱,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的操作及方法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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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二)
|
从事生物科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教学)、学科教学(生物方向)
|
|
18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三)
|
从事生物科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动物学
|
|
19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四)
|
从事化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教学)、学科教学(化学方向)
|
|
20
|
体育科学学院教师
(一)
|
从事运动康复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医学
|
|
21
|
体育科学学院教师
(二)
|
从事体育教育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学)、学科教学(体育教育方向)
|
|
22
|
音乐学院教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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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古筝教学及民乐团排练指导等工作
|
1
|
音乐学
|
|
23
|
美术学院教师(一)
|
从事书法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美术学(书法)
|
|
24
|
美术学院教师(二)
|
从事美术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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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教学)、学科教学(美术方向)
|
|
25
|
美术学院教师(三)
|
从事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设计学(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设计艺术学(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
26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一)
|
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教育学类
|
|
27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育技术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教育技术学
|
|
28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三)
|
从事应用心理学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心理学类
|
|
29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
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
|
30
|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
(一)
|
从事来华留学生汉语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
1
|
汉语国际教育
|
|
31
|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
(二)
|
从事来华留学生商务类课程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
1
|
经济与贸易类
|
|
32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一)
|
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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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内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33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二)
|
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
|
|
34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三)
|
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教育学
|
|
35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四)
|
从事韩语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朝鲜语口译或朝鲜语笔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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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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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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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多媒体的运营和短视频的制作研究等相关工作
|
1
|
艺术(艺术设计)
|
|
37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六)
|
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移动互联专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软件工程
|
|
38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七)
|
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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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教辅或管理岗位
|
教辅或管理工作
|
3
|
专业不限
|
|
合计
|
46
|
|
|
四、报名方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assfxy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海归招聘网,或与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高俊娜、张冲
联系电话:0412-2960868
2、应聘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已毕业的博士:本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读的博士:本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在读证明。
3.鞍山师范学院将自主组成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者材料原件。考核合格人员报学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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