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授等教职人员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校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单位。下设附属实验小学和附属实验幼儿园。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授、紧缺急需马来语教师、小学科学学科带头人共5名(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以上岗位要求的年龄认定以2021年8月为截止日期,资历的认定均以2021年8月13日为截止日期。2021届毕业生资历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扫描件 (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省级学科带头人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发送至邮箱mjszzp@163.com。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学校将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
2.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学科评议组,审核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教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马来语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小学科学学科带头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能力、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马来语教师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fzmjtc.cn/rsc/)。
四、体检考核
1.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教授岗位最低服务期8年,紧缺急需马来语教师岗位、小学科学学科带头人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马来语教师岗位需兼任2年行政工作或者3年辅导员工作。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马来语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 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21年)》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21年)》所列专业及境外学历的,根据所学专业主要课程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5.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6.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7.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100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王老师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4日
Tags: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授
作者:haigui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