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硕士研究生简章
重庆市合川区2012年度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简章
为建设重庆北部地区人才聚集高地,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合川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一、招聘方式
坚持考核、考察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
本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66名,具体专业及指标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3.招聘后,自愿在本区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6.符合回避要求,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本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选派大学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除2012年应届毕业生外)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民办高校、网络教育等毕业生不属考核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重庆市合川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名表》,并发送至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科邮箱(hcsgb613@163.com)进行报名。
联系电话:023—42756176,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三)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重庆市合川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名表》、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院签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面试
对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对招聘职位的适应情况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招聘职位的工作要求,组织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测试,并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
六、体检和考察
经考核、面试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考核且合格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在合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区属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通过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对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合川区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合川区2012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3.合川区201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