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方案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机电工艺学院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实施公开招聘,方案内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2011年3月学院入驻国家教育改革示范区——中国天津海河教育园,成为首批进入园区的学校。学院办学理念超前,管理严格规范,专业设置均为社会急需的热点专业,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连续三年达到了98%以上。学院校区占地面积700 亩,总建筑面积15.26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1、模具制造专业带头人 1人
2、模具制造专业专任教师 3人
3、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专业带头人 1人
4、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专业专任教师 2人
5、数控技术专业带头人 1人
6、计算机动画制作专业带头人 1人
7、计算机动画制作专业专任教师 6人
8、电梯安装与维修专业带头人 1人
9、电梯安装与维修专业专任教师 3人
10、电子电工专业带头人(强电、弱电各1人) 2人
11、汽车维修专业带头人 1人
12、汽车维修专业专任教师 4人
13、英语专业专任教师 2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终身从事职业教育的志愿;
2、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讲标准普通话,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已取得与需求专业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4、专业带头人岗位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专业教学研究能力,研究方向符合我院国家级示范校发展的需要,同时具备与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5、教师类岗位具备与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水平者优先,有本专业授课经验者优先;具有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网站公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招聘信息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应聘人员需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2)填写《应聘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专技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将报名表,本人详细履历情况、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证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drlzyc@126.com。
(二)资格审查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人力资源处对报名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告知应聘者本人。若招聘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根据规定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或考核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笔试结束后15日内,在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网站和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二)面试
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所需有关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测试相结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专业技能水平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试讲和结构化测试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付。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考察。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考察。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党委及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
因应聘人方面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工作由中共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党委和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28775521 13001328193 联系人:刘老师
招聘投诉电话:26686916 联系人:李 亮
监督举报电话:27686692 联系人:张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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