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12年研究生招聘启事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启事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工作范围遍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我院主要职责为:
1、开展文化遗产发展战略、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和学科体系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2、组织开展全国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发掘、保护与研究工作;
3、组织开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及预备清单动态信息、预警监测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相关研究;
4、开展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代表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勘测、设计、规划、保护、施工、监理等系统性工作;
5、开展文物保存状况调查、文物材质、文物保护材料等研究,开展馆藏文物修复、保护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及其效果评价,开展传统工艺技术、现代科技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研究,开展行业资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工程专项培训和国际合作培训;
6、开展出土文献、考古调查、文物保护标准化等研究及局委托的重大基础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造价师1名、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1名、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人员2名、文物修复人员1名、岩土文物保护人员1名,共计6名。
所有岗位性质为非财政补助的岗位(在岗非在编)。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与条件
所有应聘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外,具体的资格与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留学回国人员等相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不招聘应届毕业生),我院不负责解决北京户口。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2、资格审查;
3、笔试及发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国家文物局网站、院网站);
4、面试及发布面试成绩、(国家文物局网站、院网站);
5、指定医院体检;
6、组织考察;
7、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综合确定拟聘人选;
8、公示;
9、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
1、通过初审者,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从事应聘工作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参加笔试前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
4、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以招聘岗位2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工作岗位需要的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6、根据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单位组织到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体检。
7、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自3月13日起至3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达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办公室(人事处)。
3、报名要求:本人填写应聘申请表(附件2:可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w.sach.gov.cn
七、待遇
享受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岗非在编人员的相关待遇。
我院目前对在岗非在编人员实行以下管理方式:
1、在岗人员指由人事部认可的非财政补助的岗位,所需经费来源在有关项目中列支;
2、在岗人员档案由本人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在岗人员党组织关系由所在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临时组织关系到院,参加院内党组织生活;
3、在岗人员缴纳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四险;
4、在岗人员参照在编人员相应标准发放住房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经费来源由有关项目列支。
联系人:付红领电话:010-84639730
电子邮箱:wysrsc@yahoo.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6008室
邮编:100029或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网站http://www.cach.org.cn下载),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外语或其他相关成绩证书、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wysrsc@yahoo.com.cn。
我院主要职责为:
1、开展文化遗产发展战略、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和学科体系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2、组织开展全国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发掘、保护与研究工作;
3、组织开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及预备清单动态信息、预警监测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相关研究;
4、开展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代表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勘测、设计、规划、保护、施工、监理等系统性工作;
5、开展文物保存状况调查、文物材质、文物保护材料等研究,开展馆藏文物修复、保护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及其效果评价,开展传统工艺技术、现代科技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研究,开展行业资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工程专项培训和国际合作培训;
6、开展出土文献、考古调查、文物保护标准化等研究及局委托的重大基础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造价师1名、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1名、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人员2名、文物修复人员1名、岩土文物保护人员1名,共计6名。
所有岗位性质为非财政补助的岗位(在岗非在编)。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与条件
所有应聘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外,具体的资格与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留学回国人员等相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不招聘应届毕业生),我院不负责解决北京户口。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2、资格审查;
3、笔试及发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国家文物局网站、院网站);
4、面试及发布面试成绩、(国家文物局网站、院网站);
5、指定医院体检;
6、组织考察;
7、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综合确定拟聘人选;
8、公示;
9、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
1、通过初审者,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从事应聘工作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参加笔试前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
4、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以招聘岗位2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工作岗位需要的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6、根据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单位组织到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体检。
7、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自3月13日起至3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达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办公室(人事处)。
3、报名要求:本人填写应聘申请表(附件2:可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w.sach.gov.cn
七、待遇
享受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岗非在编人员的相关待遇。
我院目前对在岗非在编人员实行以下管理方式:
1、在岗人员指由人事部认可的非财政补助的岗位,所需经费来源在有关项目中列支;
2、在岗人员档案由本人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在岗人员党组织关系由所在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临时组织关系到院,参加院内党组织生活;
3、在岗人员缴纳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四险;
4、在岗人员参照在编人员相应标准发放住房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经费来源由有关项目列支。
联系人:付红领电话:010-84639730
电子邮箱:wysrsc@yahoo.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6008室
邮编:100029或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网站http://www.cach.org.cn下载),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外语或其他相关成绩证书、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wysrsc@yahoo.com.cn。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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