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关于2013年11月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的启事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关于2013年11月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在工商管理、管理科学工程、会计、旅游管理和财务与市场学科内专业不限
职位:副教授、助理教授(常任轨)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已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者已经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6.学术水平:在任现职以来或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②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其中工商管理学科研究经费不少于5万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经费不少于10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个人排名在前三名以内)。
6.执教经历:熟悉所从事领域的研究动态,具有本科生或研究生专业理论课的教学经历或具有胜任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并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二)应聘助理教授(常任轨)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者不做要求),能胜任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6.学术水平:申请人应具有在管理学学科和经济学学科的国际学术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能力和潜力。除刚获得海外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外,申请人应在所在学科B级以上国际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或已初录用2篇学术论文。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教授、讲师职位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需本人签名)1份。
(二)其它材料
1、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5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代表作3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及学术著作或教材(第二作者以上)1部、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2、应聘助理教授(常任轨)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1份(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任现职以来或应聘前3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1份、两名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最好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蒋莉
联系电话:020-84112678
E-mail:bshr@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注明:海归人才网—应聘管理学院—学历学位—职称—专业)
附件:应聘材料下载包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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