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度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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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度人员招聘意向
欢迎加入上海政法学院学校概况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能力,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大学。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表示,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今年我校已启动该项目,招收外国留学生来校攻读学位。专业设置学校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7个高职专业。其中,监狱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等专业及方向是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另外,学校有法学、行政管理和监狱学等3个专升本专业。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批准,自2009年起,学校监狱学专业试行“专升本”招生与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录并轨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俗称“两考并一考”或“招生与招警相结合”项目),受到学生和社会的欢迎。办学规模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和高职学生规模近万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佘山脚下,占地面积千余亩,现有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生机勃勃。2011年,学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学校教学设施先进、齐全,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建立了国家机关(含政法部门)、企事业单位180多家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了30多个基础和专业实验实训室。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4%。学校有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50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学校还聘请了国内法学界、经济界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人才需求方向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度人员招聘意向序号专业/方向人数要求年龄学历职称其他1民商法135岁以下博士985高校毕业或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2中国法制史145岁以下博士副教授科研能力强3知识产权1-245岁以下博士副教授及以上具有理工科背景,能开设双语课4民事诉讼法135岁以下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非诉讼解决机制5商法学135岁以下博士有海外学习经历;科研能力突出;能开设英语双语课。6宪法行政法135岁以下博士有海外学习经历;科研能力突出;能开设英语双语课。7经济法135岁以下博士8金融法135岁以下博士9国际经济法145岁以下博士教授学科带头人10国际公法140岁以下博士有海外学习经历11国际私法140岁以下博士有海外学习经历12治安学140岁以下博士副教授及以上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13禁毒学140岁以下博士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14监狱学145岁以下博士副教授及以上有相关实践工作经历及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15侦查学135岁以下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狱内侦查研究方向或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16国际贸易/世界经济235岁以下博士讲师及以上能开设双语课,有实务经验优先17金融学235岁以下博士能开设双语课,有金融实务经验者优先18西方经济学135岁以下博士数理经济学基础扎实19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335岁以下博士有实务经验者优先;科研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0税收学136岁以下博士有实务经验者优先;科研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1工商管理或企业管理150岁以下博士教授学科带头人22心理学135岁以下博士英语好23社会保障135岁以下博士英语好2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230岁左右博士有海外学习经历者和法学背景者优先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30岁左右博士有海外学习经历者和法学背景者优先26思想政治教育330岁左右博士有海外学习经历者和法学背景者优先27英语145岁以下博士教授学科带头人28英语140岁以下博士讲师及以上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29俄语245岁以下博士副教授及以上有从事外交工作经历者优先30行政管理150岁以下博士教授学科带头人31语言学150岁以下博士副教授及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方向,精通一门外语32新闻140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记录片专业方向,含摄影、编导、播音主持,擅长一门外语,有实践经验高层次人才需求方向(以下岗位要求和待遇参照国家、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岗位一:国家“千人计划”人选要求: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岗位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特聘教授要求:(1)申报当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4)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讲座教授要求:(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2)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岗位三:上海市“千人计划”人选要求:引进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本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岗位四:上海市高校“东方学者”要求:(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2)海外申请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当前述职务的其他相应职务。在海外学习或工作2年以上,已回本市高校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2年内。(3)本市非高校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内至少有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4)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的,申请特聘教授须45周岁以下,申请讲座教授须55周岁以下。(5)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职务、年龄、学位等要求。(6)特聘教授聘期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讲座教授每年应在受聘高校工作不低于3个月。岗位五:上海市高校“海外名师”要求:在学校的工作时间累计每学年能不少于60天,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并符合以下特征之一:(1)重要著述或论文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影响。(2)曾经或目前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组织、研究机构担任重要职务。(3)是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编委或主要审稿人。(4)是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旨报告人。(5)是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获得者。相关待遇:学校为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套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良好工作条件以及优厚的待遇和大量的科研经费,同时在学科建设、团队建设、教学与科研激励政策方面提供相关的支持与资助。具体待遇按不同岗位个性化操作。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我校收到应聘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初选,根据初选结果电话通知初试时间。通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989 号人事处人事科,邮编:201701(为了保证材料准确及时送达,请采用中国邮政或顺丰寄送应聘材料)。联 系 人:谢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1—39225121 021—39226506(传真)学校网址:www.shupl.edu.cn -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度人员招聘意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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