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12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12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是杭州市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是一所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主干学科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于2013年5月28日、9月30日分别发布二批招聘公告,现根据前期招聘及学科专业调整等情况,对原招聘计划作出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三》(参见附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学校办学所需紧缺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1、本招聘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校人事处邮箱(renshichu@hznu.edu.cn)投递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海归人才网+姓名+应聘XX学院XX”岗位。报名应提供的材料要求参见学校人才引进服务指南:http://rsc.hznu.edu.cn/Art/Art_30/Art_30_569.aspx。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校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我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专职教师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及高端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基金、购房及安家费补贴等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中国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人:赵老师,咨询电话:0571-28868157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招聘计划(三)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招聘计划(三)
用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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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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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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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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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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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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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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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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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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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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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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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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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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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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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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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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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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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认知精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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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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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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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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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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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磁共振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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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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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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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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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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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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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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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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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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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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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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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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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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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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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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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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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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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讲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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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美术学(雕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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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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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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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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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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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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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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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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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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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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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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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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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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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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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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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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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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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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