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 1954 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面积 2804 亩, 包括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北碚校区。学校是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十佳市容整洁单位、重庆市森林校园。拥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两个国家级基地,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幼儿教育教师市级研修培训基地、重庆市特殊教育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汉语国际推广培训基地、中德(重庆)职业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市职教师资培训集团、重庆市管乐师资培训基地等多个市级基地。“重庆旅游学院”、“重庆音乐学院”、“重庆幼儿师范学院”、“重庆特殊教育学院”也依托我校设立。
近60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了了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了“立教无类,育师有道,构建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矢志服务巴蜀基础教育”和“修己达德,朋辈互喻,推行‘五自’教育,熔铸学生优秀特质”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7000余人,研究生3200余人,成教自考学生10000余人。有教职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7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14人,副高职称教师452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90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5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 70% ,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364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人选1人及省部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5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0人,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省级名师获得者4人,重庆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 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7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83人。
学校现有17个学院,1个独立二级学院,6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 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1个中职硕士学位授权、 1个高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工程中心、“十二五”市级一级重点学科11个、“十五”“十一五”市级重点学科11个、 5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市级重点实验室、8个市级创新团队、 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9门市级精品课程和双语课程、12个市级教学团队、7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当前,学校正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 314 总体部署”,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
重庆师范大学真诚地期待并热忱欢迎您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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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部门、具体岗位、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与知识能力条件
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凡本科条件,均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与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攻读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读书期间无补考、重考和重修。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应聘教师者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辅导员与管理岗
(1)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计算机水平达到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
(2)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在攻读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读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助教、助管、助研”经历。
(三)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年龄、履历等其他条件
见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计划表》相关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同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应聘表》(附件3)和《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4)并提交个人简历。三个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历+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才需要写)+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类别”。每个表格所填信息必须按规定填写完整,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缺少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3.应聘教学科研岗中教授、副教授和博士人员,须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和二级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为有效。应聘教学科研岗中硕士及其以下人员,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人员仅在人事处指定电子邮箱(cqnursc@126.com)报名。
4.凡不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
1.应聘教学科研岗的教授、副教授、博士: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
2.应聘教学科研岗的硕士及其以下人员、辅导员岗、其它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人员:即日起至2014年2月17日止(第一轮报名期)。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时间
1.对于应聘教学科研岗的正高、副高、博士:根据报名情况,各二级用人单位初定考核时间并报人事处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对于应聘教学科研岗的硕士及其以下人员、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人员:
第一轮报名期结束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基本报名资格的人数达到招聘岗位的一定倍数时,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组织考核;对于符合基本报名资格的人数不足规定倍数的岗位,视情况可安排第二轮报名、考核,或取消招聘计划。
凡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所报岗位启动考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学校将及时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公布。名单范围内的人员,须缴纳100元考试费,方可取得参与考试考核的资格;未按要求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缴费、考试考核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敬请届时关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以上考试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重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考生考试考核最终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名单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公示
1.对于考试考核等工作环节的相关安排,学校将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及时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注意及时查询。
2.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1.凡招聘计划中有正高、副高、博士要求的岗位,用事业编制予以聘用;符合《重庆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重师发〔2013〕263号)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符合《重庆师范大学接收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重师发〔2013〕264号)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我校博士引进的相关待遇(相关文件可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其他岗位一律以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按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计划表
2.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3.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应聘表
4.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
5.重师发[2013]263号重庆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6.重师发[2013]264号重庆师范大学接收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人数、部门、具体岗位、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与知识能力条件
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凡本科条件,均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与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攻读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读书期间无补考、重考和重修。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应聘教师者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辅导员与管理岗
(1)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计算机水平达到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
(2)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在攻读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读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助教、助管、助研”经历。
(三)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年龄、履历等其他条件
见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计划表》相关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同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应聘表》(附件3)和《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4)并提交个人简历。三个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历+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才需要写)+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类别”。每个表格所填信息必须按规定填写完整,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缺少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3.应聘教学科研岗中教授、副教授和博士人员,须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和二级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为有效。应聘教学科研岗中硕士及其以下人员,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人员仅在人事处指定电子邮箱(cqnursc@126.com)报名。
4.凡不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
1.应聘教学科研岗的教授、副教授、博士: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
2.应聘教学科研岗的硕士及其以下人员、辅导员岗、其它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人员:即日起至2014年2月17日止(第一轮报名期)。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时间
1.对于应聘教学科研岗的正高、副高、博士:根据报名情况,各二级用人单位初定考核时间并报人事处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对于应聘教学科研岗的硕士及其以下人员、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人员:
第一轮报名期结束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基本报名资格的人数达到招聘岗位的一定倍数时,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组织考核;对于符合基本报名资格的人数不足规定倍数的岗位,视情况可安排第二轮报名、考核,或取消招聘计划。
凡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所报岗位启动考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学校将及时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公布。名单范围内的人员,须缴纳100元考试费,方可取得参与考试考核的资格;未按要求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缴费、考试考核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敬请届时关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以上考试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重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考生考试考核最终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名单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公示
1.对于考试考核等工作环节的相关安排,学校将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及时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注意及时查询。
2.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1.凡招聘计划中有正高、副高、博士要求的岗位,用事业编制予以聘用;符合《重庆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重师发〔2013〕263号)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符合《重庆师范大学接收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重师发〔2013〕264号)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我校博士引进的相关待遇(相关文件可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其他岗位一律以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按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计划表
2.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3.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新进人员应聘表
4.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
5.重师发[2013]263号重庆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6.重师发[2013]264号重庆师范大学接收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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