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聘辅导员、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经核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湖州市吴兴区。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7日以后出生),教辅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4.往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5.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人员,不予录用;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8.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14人,教辅人员2人。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9:00--2018年12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hzvtc.net.cn/recruit/)注册、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上传电子简历(简历包括个人的教育经历、工作或学习经历、学生干部经历、各项荣誉、奖励、科研情况等内容)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在学信网-学历查询栏中下载),简历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专业+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系统,查看招聘进度。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4日期间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hzvtc.net.cn/“招聘信息”栏)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符合报名条件者人数,核定最终开考岗位;同一岗位的招聘数与报名数需达到1:3比例,未达到此比例的岗位,核减相应招聘人数或不予开考。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40%。笔试结束后,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并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9日9:00-11:00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月4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9203办公室。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可由学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代替)、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或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凡复审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60%。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全部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对应综合知识,考察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一)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查出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我校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进行档案资料审核,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hzvtc.net.cn/“招聘信息”栏);
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2-2363610。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63399 李老师
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表(附后)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7日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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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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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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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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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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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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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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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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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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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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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2.在大学期间(包括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党支部书记、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等);3.须入住男生公寓至少1年,要求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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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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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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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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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2.在大学期间(包括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党支部书记、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等);3.须入住女生公寓至少1年,要求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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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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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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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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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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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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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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