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19年常年招聘博士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中国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聂耳的故乡"玉溪市。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14个专业学院,56个本科专业,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常年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应届、往届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年龄及其他要求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高端人才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四、招聘需求
各类学科的博士。
五、相关待遇
(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根据引进人才的服务期限和签订的聘用协议,购房补助(安家费)14万-60万(税前)(含"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中的购房补助),科研启动费3万-10万。
(二)其他待遇
1.5年内免费提供一套住房居住或给予房租补助;
2.每月给予教授或博士研究生津贴;
3.享受国家工资政策和学校同类人员津贴福利待遇;
4.入选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者,根据相应人才层次级别享受待遇,其中购房补助与校内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安家费)不重复计发;
5.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者,根据相应人才级别享受待遇;
6.夫妻一方符合引进条件者,如有需要,另一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工作;
7.对学校引进人才,学校负责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到本地优质学校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等相关问题;
8.协议服务期为五年、八年,如有短期需求可以商议。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常年招聘。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网上报名(注意:邮件添加的附件不得设置下载期限)。报名邮箱地址:rczp@yxnu.edu.cn。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博士招聘网+毕业院校、姓名、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格式为:"博士招聘网+XX大学+李某某博士+理论物理+报考理学院);如实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申请表》(见附件1)和《玉溪师范学院引进人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所需材料
①2019年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等);其他考生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②考生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③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签名的放弃公务员身份的承诺原件;
④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经压缩后以同一邮件的另一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工作小组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由二级学院(部门)通知本人到校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由二级学院(部门)组织应聘博士研究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博士研究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即为博士研究生个人考核总成绩。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工作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不低于80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考察
由学校对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拟录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拟录用人员对首次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学校获知本人体检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工作小组申请复检,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工作小组批准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复检。考生只能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工作小组提出录用意见,经学校党委会议授权确定后,在校园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并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若录用人员放弃签约,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与后续名次的考生签约。
学校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学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说明事项
(一)在国外攻读博士的留学人员,其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招聘工作由玉溪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玉溪师范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网页;
(四)本公告由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77-2058559
15706970557(人事处)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77-2058862(纪委、监察审计处)
玉溪师范学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附件:
玉溪师范学院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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