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招聘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养、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按照广东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学校入选为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的特色高校,根据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选聘博士及博士后人才58名,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加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出站证书的博士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后出站证书的博士后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
三、限制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广东省事业编制保障管理,聘期内享受聘用岗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工作站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的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进待遇。博士或博士后人才的引进待遇主要包括:
1.安家费(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博士后40万元。世界排名前300名大学毕业的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增加安家费(生活补贴)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文科类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科研启动费为10万元,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科研启动费为20万元。
3.住房待遇:学校为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过渡性住房租期3年,在规定的过渡性住房期限内,不收取租金,收取水电费和管理费。学校因房源短缺无法提供过渡性住房的,给予专项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人,补贴期限3年。
4.职称评审待遇:博士和博士后人才职称评审给予绿色通道。博士毕业生达到相应资格评审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后出站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考核成绩优秀的、达到相应资格评审条件,可直接认定副高或正高职称。
五、报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招聘需求表》。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3.个人简历、个人已发表的论文论著证明(注明SCI、EI、SSCI、CSSC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及相关证明)、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招聘报名表》中填写个人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或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报名材料提交至规定的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招聘需求表》。
(四)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年3月7日,报名截止日期为各岗位人员招聘完成。
六、资格审核
各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学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资格复审不通过。
七、考核
考核由各招聘部门组织,主要根据招聘的岗位需求,考核应聘者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职业发展潜能、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相适性等。
八、体检和考察
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拟聘人选确定及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目标任务与岗位职责、引进的待遇相结合。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服务期(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学校按合同约定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招聘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无误。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定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3624(纪检监察处)
(四)咨询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各院系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博士及博士后人才招聘需求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19年3月7日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