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42)是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女子高校。学校前身是1981年由广东省妇联创办的广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和1992年成立的广东女子中等专业学校,2001年升格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主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毗邻广州亚运城,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学校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开设专业近30个,其中有10个省重点(特色)专业。学校实施“文化立校、机制治校、专业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名校”发展战略,培养具有高尚品德、高雅气质和高新技能的创新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
一、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要求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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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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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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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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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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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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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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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A12)、经济学(A02)、新闻传播学(A0503)及相关专业 |
文秘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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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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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A05)、新闻传播学(A0503)、历史学(A06)及相关专业 |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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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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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A12)、经济学(A02)、新闻传播学(A0503)及相关专业 | |
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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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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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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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A120201) |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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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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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经济学(A0201)、应用经济学(A0202) | |
物流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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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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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A0823)、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工商管理(A1202) | |
应用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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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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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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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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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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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A050404)、电影学(A050406)、广播电视艺术学(A05040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 | |
应用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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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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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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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211)、国际贸易学(A020206) |
文化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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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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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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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A0303)及相关专业 |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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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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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A0401) | |
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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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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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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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A1202)及相关专业 |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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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师发展研究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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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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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A04)、法学(A03)、公共管理(A1204) |
高职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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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研究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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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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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A04)、经济学(A02)、管理学(A12)及相关专业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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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研究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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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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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A04)、管理学(A12)、文学(A05)、法学(A03)及相关专业 |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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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须为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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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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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A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A030204)、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A030203)、国际关系及相关专业(A030206) |
女性学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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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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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A0303)、伦理学(A010105)、心理学(A0402) | |
信息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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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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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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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A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A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软件工程(A0835) |
备注: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其中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并取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与我校招生专业相符(相近)或能适应我校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工作,详见上述表格。
(二)正高职称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深厚的专业建设经验、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视野开阔、创新能力强,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具备国际化办学理念和引领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思路。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
6.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工作与我校招生专业相符或相近,具体见上图表格。
(三)不接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待遇
(一)岗位等级
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岗位。
(二)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应职务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学校给予聘用人员安家费,免费使用学校周转房3年。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第一(国家级)培养的个人、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主持人等,年龄可适当放宽,安家费、免费使用学校周转房时间、科研启动费、解决配偶工作等待遇面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gdfsrs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职称-学历(学位)-专业)。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并标明报考岗位,未标明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和具体用人部门的意见,对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应聘者反馈审查结果,相关结果在学校官网(http://www.gdfs.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请报名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一份;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面试
学校将根据资格初审的情况,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考核,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
(三)教学、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
六、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医院体检,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2019年8月31日前确定引进人员,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为2019年8月31日。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www.gdfs.edu.cn)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谢老师020-34887456、13392640302
邹老师020-34557068、13392640663
监督投诉电话:020-3488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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