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2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具体见下表: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性别要求 | 备注 |
岗位一 | 8人 | 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及以上 | 男6人,女2人 | |
岗位二 | 12人 | 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 男9人,女3人 |
1、因我校男生多,女生少,且现有的辅导员队伍中,女性辅导员的比例偏高,学校要求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因此,本次只招聘5名女性专职辅导员。
2、按岗位二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二的招聘人数,递减的人数增加到岗位一。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三)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1、报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海南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各项内容,发至haidazp@163.com邮箱,并将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邮编570228),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3日(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898-66256078(郑老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学校纪委监督下,由人事处、学工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2年4月3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笔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学生干部身份证明(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团委开具的证明)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面试时审查原件。
3、笔试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笔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试卷作答,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第二部分为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依据之一,不计入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于2012年4月13日晚22︰00之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同时由学工处电话通知每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2年4月14日上午8:30-18:00,面试考官为5人或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结果于2012年4月16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于2012年4月17日组织相应的应聘人员在海南大学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经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8、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24岁,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27岁,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以上所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
2、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热情。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身心健康。
5、大学期间担任过院系部长级别以上学生干部。
6、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 “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
(2)大学期间须曾担任以下学生干部职位之一并至少任满一年: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
(三)岗位待遇
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二、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校人事处和学工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海南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 (37.5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