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1年全职博士后招收公告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 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 厚德弘毅”的校风迎头赶超、创新发展。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跻身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海南大学现有32个学院(部),建立了3个国家重点学科、1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含1个培育基地),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8个院士工作站,15个院士团队创新平台,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随着海南开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大学又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学校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关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抢抓机遇,奋发有为。作为海南唯一和全国热带地区唯一、面向南海最前沿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海南大学将着眼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全局,落脚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践,坚持“支撑引领、特色取胜,高位嫁接、开放创新”的学科建设总体思路,认真审视、用力扛起新时代的使命担当。在中央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忘立德树人初心,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加快美好新海南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招收学科
我校目前共有作物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法学、工商管理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流动站所涵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
我校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撑的教师均可申请在学校相应的博士后流动站中招收博士后。
二、招收类型
我校主要招收全职博士后。全职博士后是指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其档案和人事关系必须转入学校。本公告中的博士后均指全职博士后。
三、招收名额、时间
2020年,我校拟招收50名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全年均可申请入站。
四、博士后在站期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2-3年。在站工作满3年,因项目期限和研究工作需要的,经批准可延长1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至6年。
五、申请条件
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至38周岁(自然科学领域)或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领域)。
①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②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基金;
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④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⑤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六、博士后待遇
1.年薪标准:全职博士后的薪酬待遇为税前23万+/年,包含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和绩效津贴三部分。基本工资为全国博管会日常经费或海南省日常资助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税前8万元/年(仅支持2年,具体标准以国家或海南省的最新政策为准);生活补贴由学校提供,每人税前15万元/年(仅支持2年);绩效津贴由合作导师提供,每年考核后由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向学校或海南省申请租房补贴(现行3000元/月,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3.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资助,包括研究项目资助(8万元/年,不设名额限制,可申请2次)和面上资助(5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全职博士后享受海南大学在职人员同比例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5.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按我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办理。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按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7.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校对进站前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职博士后,认定中级职称资格,如博士后本人放弃中级职称认定资格的需提出书面申请。
8.考核优秀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七、进站申请程序
1.申请者主动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经合作导师同意后,按以下程序申请。(合作导师名单请见附件)
2.申请者提供进站材料,进站材料根据全国博管会的要求适时调整,具体见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博士后专栏https://ha.hainanu.edu.cn/renshi/info/1016/1096.htm,二级单位(合作导师所在单位,下同)党组织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考查,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考核。
3.二级单位考核通过后报人事处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4.经学校批准同意招收的人员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各流动站审核,人事处审批后,报全国博管会核准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博士后专栏。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南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86-0898-66264502
邮箱rscbgb@hainanu.edu.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邮编:570228
- 附件【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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