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2019年8月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或试讲、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专业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4个)
需求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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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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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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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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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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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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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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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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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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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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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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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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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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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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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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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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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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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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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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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对拥有正高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到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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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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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对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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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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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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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业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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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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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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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二级学科专业(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方向);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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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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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正高职称(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职称可放宽到副高);年龄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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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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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任教师及其他(共5人)
需求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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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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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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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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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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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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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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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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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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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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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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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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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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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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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以下(对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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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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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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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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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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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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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二级学科专业,中国史一级学科(中国近代史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对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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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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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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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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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监控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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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评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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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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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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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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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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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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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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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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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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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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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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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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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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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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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称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且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报考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电话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所有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或试讲)、体检择优录用。具体由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自主确定,考核(或试讲)的有关事项由学院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考核(或试讲)前,学院还将对入围人员及直接试讲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院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574—82371620,干老师。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82371619,82371618(联系人:单老师,闻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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