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海内外博士公告(二)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15个科研事业单位和1个职工子弟幼儿园。
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农业科研院所,广东省农科院所属水稻研究所、果树研究所、蔬菜研究所、作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场(设施研究所(筹))、动物科学研究所、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茶叶研究所、环境园艺研究所等14个科研事业单位,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5名。同时,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常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海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农业科技事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道德品行。
(三)2020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2020年6月30日前出站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各项具体要求。特别优秀的,毕业时间要求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一)经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录聘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岗位绩效工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以及相关福利待遇。
(二)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每人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国(境)外的博士、博士后另加10万元生活补贴。
(三)符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引进"优秀博士"条件并经遴选最终确定为"优秀博士"的,按规定提供20-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的安家费(安家费与上述第(二)条的生活补贴不重复发放,按就高原则执行),录聘后前5年且在穗未购房的,提供免租金周转房或给予2000-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一人一议"岗位长期接受报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省农科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rdep@gdaas.cn和用人单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3、报名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博士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1)个人简历。已有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社保清单或工作证明材料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本科起各个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国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港澳台联络办开具的学习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暂缓就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
(5)现学习期间成绩单(要求盖有学校印章)扫描件。
(6)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或考试成绩查询单截图。
(7)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8)个人代表作扫描件。招聘岗位对论文有要求的,须扫描、上传加盖学校图书馆(或有检索资质的机构)公章的《论文检索证明》。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从岗位计划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因我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进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进行合作研究(有关要求和岗位详见我院招聘信息专栏的《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博士后招收信息》)(http://www.gdaas.cn/zpgg/201901/t20190122_987224.htm)。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经培养单位推荐、接收单位考核,且符合出站当年我院增人计划相关条件的,可按程序优先办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吸收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如优先选择申报我院博士后工作站合作研究岗位的,请按博士后工作站接收程序申报,不得同时报名应聘本次招聘岗位;如优先选择应聘事业编制科研工作岗位的,如最终未被录聘的,但符合我院博士后工作站接收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博士后工作站。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9年版)》(详见附件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设置及相近专业证明。
(3)社会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习人员、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按计划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或按期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上传材料的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凡因个人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经查实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5)应聘人员报名与考核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核面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情况以及招聘岗位用人需要,择优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未进入初试的应聘人员将不予一一反馈通知。
(三)初试
初试由各招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初试组织方案须报院备案,并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内提出复试推荐人选。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初试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复试。
(四)复试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集中组织实施,时间初定为2019年11月17日(以复试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80分。
最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建议人选名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五)体检
确定为拟聘建议人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一般于复试后第一个工作日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在广州市内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先行垫付,正式录用入职后由用人单位予以全额报销。特殊情况下,拟聘建议人选可变更一次体检时间,但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不按规定时间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录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含个人档案审核),考察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或出站)拟聘人员,一般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考察,2020年6月30日前毕业(或出站)拟聘人员,一般于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考察。拟聘人员不配合考察的,视为放弃录聘资格。
(七)办理录聘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按期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后,调档和申报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拟聘人选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跨度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一个月内须按要求提交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手续有关全部材料,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岗位等级按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博士招聘将结合进行"优秀博士"遴选工作。符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引进基本条件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自愿填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项目"优秀博士"申报书》(详见附件)。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优秀博士申报。
(二)因参加考试考核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经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决定,可在同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同岗位考试考核无合格人选可递补时,可从报考服从调剂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和体检的,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和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于"一人一议"岗位考核和有关待遇按《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一人一议"规定执行。
(四)经考核复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协商约定录用相关事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届毕业(或出站)拟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先到招聘单位报到从事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再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或出站)人员,须于2020年1月15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从事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2020年6月30日前毕业(或出站)人员,须于2020年7月15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从事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
(五)应聘人员应保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登陆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查询了解本次招聘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
咨询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0-87596239,020-85161306
监督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757911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40
网站地址:http://www.gdaas.cn
附件: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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