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院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点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校区,占地958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办学格局,在校生人数7500余人。
学校被列为自治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为自治区重点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7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有3个艺术研究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歌舞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包括6个研究领域、19个研究方向)。
学校现有教职工655人,其中专任教师435名,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25人,硕士生导师14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名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四有”好老师17人。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218.195.180.1/,下同)、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http://218.195.180.18/ZP,下同),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2月2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月10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1月10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5岁及以下的,即1995年1月10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应聘人员为民考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为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2月29日(1月24日—1月31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218.195.180.18/ZP)进行注册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MHK四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对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咨询电话及邮箱:0991-2583574、xjysxyrsc@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技术服务电话:13641725743 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限于2020年2月29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专业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2.资格确认:入闱面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九、考试
(一)非教师岗位(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1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非教师岗位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相关专业领域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新疆艺术学院网。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 (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艺术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知识面及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非教师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教师岗位(2007、2008、2009、2010、2011、2013、2014、2015)考试采取专业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考核成绩按60%的比例折合计算。采取现场教学、技能展示和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考核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专业考核组(不少于5人),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业专家担任考官。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专业考核成绩出来后,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专业考核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专业考核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艺术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40%折合计算。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主要内容:①举止仪表;②知识面及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③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面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⑵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教师岗位: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及排名。
十、体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网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拟录用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十一、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艺术学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艺术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尹卫萍(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邹 沂(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艺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艺术学院
2020年1月10日
Tags:新疆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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