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9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我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20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文学、理学等学科为主要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2007年,在湖北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开创了省级教育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先例。学校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设有12个二级学院,55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多人。现有专任教师76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68人,82位教师受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38人次。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71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千人计划2人、楚天学者15人。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的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师范高校,为区域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招聘计划
202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其中“光谷学者”岗位的基本条件,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http://zzrs.hue.edu.cn/8a/73/c1303a35443/page.htm)。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条件为海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6.应聘者年龄条件统一表述为“╳周岁及以下”,指应聘者截止规定时间未超过╳周岁公历生日时间(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同时向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设岗部门(学院)投送电子邮件。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录用工作,招满即止)。
联系电话:027-87943520;电子邮箱:zzrsb@hue.edu.cn。
各设岗部门(学院)联系方式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和填写完整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至指定邮箱(邮件发件主题为:应聘学院+岗位名称+姓名+海归招聘网)。个人简历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六、面试程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及社会公开监督。
(一)学院考核:
1.各学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人员一般不少于9人。
2.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学院考核前将拟考核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备案。
3.学院党组织负责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严把师德关。人才引进工作小组采取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及科研能力,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应派人参加。具体考核权重划分和评价指标由各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向学校排序推荐校级考核人选。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光谷学者”等)可通过考核择优、一事一议等简便程序进行。
(二)校级考核:
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对各学院报送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面试,通过应聘者自我介绍、专家现场提问、综合评议和票决四个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七、公示
经学校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考察及体检
1.考察:以面谈、查阅档案、去函等方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
2.体检:体检工作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3.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的3个月内不按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或不按时到校工作的人员,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进教师首聘制管理办法(试行)》签定首聘期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社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e.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为具体工作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943520(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94368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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