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现已发展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本科院校。2004年成为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07年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16年以来,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和中医学、中药学专业专业认证,获评贵州省“文明校园”;2018年通过教育部评审,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林城贵阳,拥有花溪、甲秀等2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骨伤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体育教学部)、信息工程学院(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以及新近获批的苗医药学院、中医养生学院等15个直属院(部);设有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10个研究所;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中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近600人,博士学历教师536人,博士生导师(兼职)36名。拥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等国家级知名专家近50人;有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贵州省省管专家、省名中医、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高层次创新型“百”“千”层次人才等省部级知名专家80余人,2019年我校1名教师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有国医大师工作室(站)5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个、贵州省民族民间医(药)师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团队15个。
学校现有29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2015年“卓越中医师培养计划”获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点;2016年中医学、中药学专业纳入一本招生;2017年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纳入一本招生;2018年中药学、中药制药学、药学专业纳入一本招生,中医学专业实现“5+3”(本硕连读)招生。
学校自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教育理念,坚持走特色发展的道路,发展以苗医药为代表的民族医药教育事业。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并积极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一)引进对象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第二层次: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层次: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分为A类、B类、C类,其中A类人才为我校特需人才。(详见下表)
人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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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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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特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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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年龄<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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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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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且同时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岁,且近五年科研教学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以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3)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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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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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应届博士,年龄<40岁,且近五年科研教学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获奖人获得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主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
(3)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人文社科类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2、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具有学历学位的有工作经验的博士,年龄<40岁,且近五年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参与并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
(3)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4)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人文社科类4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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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形式
全职引进,即将引进人才的人事关系正式转入我校。
(三)引进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
按服务期年限,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住房补贴面议(含省财政补贴);第三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住房补贴15万元、30万元(含省财政补贴)。(详见下表)
服务年限
引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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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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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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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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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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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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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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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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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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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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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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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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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财政补贴在高层次人才入职后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不重复发放。
2、安家费
按服务期年限,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安家费面议;第三层次人才按类别和服务期年限分别发放安家费。(详见下表)
服务年限
引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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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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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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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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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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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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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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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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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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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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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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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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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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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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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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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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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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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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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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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根据服务年限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第三层次人才(A、B、C类)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剩余10万元分2年发放(5万元/年);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60万元、50万元、40万元,剩余20万元分4年发放(5万元/年)。引进人才为博士后的,安家费增加5万元。
3、人才津贴
服务期内,在享受省政府发放津贴的基础上第一、第二层次人才面议,第三层次人才(A、B、C类)每月再发放津贴300元,服务期满,停止发放学校的人才津贴。
4、科研启动金
第一、第二层次人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议,第三层次人才(A、B、C类)在课题标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人文社科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3万元,自然科学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5万元。
5、职称待遇
第一、二层次人才职称待遇面议。第三层次人才(A、B、C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聘用。若所引进的高层人才自身具有高级职称(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原则上同等条件下按其所具有职称资格优先聘用,第三层次特需人才(A类)经学校考核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可首个聘期(三年)校内聘为副教授。
6、工作条件
第一、二层次人才根据引进时双方商定的工作条件予以配备。第三层次人才(A、B、C类)由学校为其配备5000元以内的工作电脑壹台。
7、其他规定
(1)第三层次特需人才(A类)配偶,需由学校协助安排工作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全职引进博士可与学校签订5年或10年的服务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考核,并按服务年限兑现相关待遇。若5年服务期合同满后,可续签一次合同至10年,学校根据续签年限和相关规定兑现剩余待遇。
二、岗位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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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二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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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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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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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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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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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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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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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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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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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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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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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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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骨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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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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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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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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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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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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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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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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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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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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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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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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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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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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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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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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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养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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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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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中医学;运动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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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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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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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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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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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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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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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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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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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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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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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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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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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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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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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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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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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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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民族药资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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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
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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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1、应聘博士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3134888924@qq.com(用word文本或pdf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发送主题请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拟求职二级部门+海归招聘网”。
2、初审合格后,我校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博士参加面试及考察。
3、对应聘博士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聘博士提供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公招邮箱:3134888924@qq.com
咨询电话:0851-88124086;0851-88233060
联系人:刘老师 罗老师 张老师(校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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