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质工程系2012年教师招聘信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质工程系教师招聘信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具有六十余年历史的国家重点大学。原名阜新矿业学院。1996年,更名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有22个院系、103个本科与高职专业,在册学生3.9万人。建有阜新校区和葫芦岛校区,共占地4240亩。校舍建筑面积78.4万平方米。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研究中心、1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具有六十余年历史的国家重点大学。原名阜新矿业学院。1996年,更名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有22个院系、103个本科与高职专业,在册学生3.9万人。建有阜新校区和葫芦岛校区,共占地4240亩。校舍建筑面积78.4万平方米。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研究中心、1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一、人才从事的专业方向(3-5人)
地球化学
地质学
地质工程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
1.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2.第二层次:国家攀登计划项目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及与以上水平相当学者。
3.第三层次: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特聘教授;
②近5年主持项目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人员;
③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④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获得者;
⑤与以上水平相当人才。
4.第四层次: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②在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科研成果突出的人才;
③学科急需且科研成果较多、发展潜力较大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第五层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②学科急需且科研成果较多、发展潜力较大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③科研成果较多、发展潜力较大的出站博士后。
6.第六层次: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博士(本、硕、博均为全日制学历)。
7.第七层次: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我校急需特殊专业,本、硕均毕业于“211”院校优势专业或中科院的硕士。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第一层次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100万/年;
2.一次性无偿提供230m2左右住宅一套;
3.根据需要可带学术团队来校工作;
4.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
5.学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
6.聘任为学科带头人。
7.学院负责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二)第二层次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50万元/年;
2.一次性无偿提供230m2左右住宅一套;
3.根据需要可带学术团队来校工作;
4.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
5.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6.学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到500万元。
7.聘任为学科带头人。
8.学院负责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三)第三层次
1.无教授职务者聘任教授职务;
2.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10万元/年,五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3.提供140m2-230m2住宅一套,其中14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4.根据需要可带2-3名学术骨干人才来校工作;
5.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并可根据引进人才实际情况组建校级科研院(所)或校院两级管理的科研院(所);
6.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8.聘任为学术带头人。
9.学院负责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四)第四层次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5万元/年,五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2.提供120m2-230m2住宅一套,其中12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3.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
4.根据上级政策,积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五)第五层次
1.无副教授职务者聘任副教授职务;
2.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9万元,分三年资助。
3.提供90m2-230m2住宅一套,其中9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4.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配偶,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岗位正式职工;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六)第六层次
1.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分三年资助。
2.提供90m2-175m2住宅一套,其中9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配偶,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岗位正式职工;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七)第七层次 无试用期。
联系方式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 邮编:123000
联系人:孙晓飞(校人事处)电话:0418-3350818
地球化学
地质学
地质工程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
1.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2.第二层次:国家攀登计划项目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及与以上水平相当学者。
3.第三层次: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特聘教授;
②近5年主持项目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人员;
③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④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获得者;
⑤与以上水平相当人才。
4.第四层次: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②在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科研成果突出的人才;
③学科急需且科研成果较多、发展潜力较大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第五层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②学科急需且科研成果较多、发展潜力较大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③科研成果较多、发展潜力较大的出站博士后。
6.第六层次: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博士(本、硕、博均为全日制学历)。
7.第七层次: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我校急需特殊专业,本、硕均毕业于“211”院校优势专业或中科院的硕士。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第一层次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100万/年;
2.一次性无偿提供230m2左右住宅一套;
3.根据需要可带学术团队来校工作;
4.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
5.学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
6.聘任为学科带头人。
7.学院负责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二)第二层次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50万元/年;
2.一次性无偿提供230m2左右住宅一套;
3.根据需要可带学术团队来校工作;
4.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
5.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6.学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到500万元。
7.聘任为学科带头人。
8.学院负责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三)第三层次
1.无教授职务者聘任教授职务;
2.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10万元/年,五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3.提供140m2-230m2住宅一套,其中14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4.根据需要可带2-3名学术骨干人才来校工作;
5.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并可根据引进人才实际情况组建校级科研院(所)或校院两级管理的科研院(所);
6.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8.聘任为学术带头人。
9.学院负责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四)第四层次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5万元/年,五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2.提供120m2-230m2住宅一套,其中12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3.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设施;
4.根据上级政策,积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五)第五层次
1.无副教授职务者聘任副教授职务;
2.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9万元,分三年资助。
3.提供90m2-230m2住宅一套,其中9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4.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配偶,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岗位正式职工;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六)第六层次
1.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分三年资助。
2.提供90m2-175m2住宅一套,其中90m2一次性无偿提供,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购买;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配偶,可调入学校工作;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配偶,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岗位正式职工;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七)第七层次 无试用期。
联系方式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 邮编:123000
联系人:孙晓飞(校人事处)电话:0418-33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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