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公告(一)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2016年4月,成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1月,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19年1月,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学校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一二三四”发展总体思路,全面助推贵州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111名,其中,教师岗(Ⅰ类)18名、实验岗(Ⅱ类)20名、其他专业技术岗(Ⅲ类)8名、辅导员岗(Ⅳ类)35名、管理岗(Ⅴ类)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不受英语报考条件限制。
(七)报考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Ⅰ类)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面试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否则,该岗位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八)网上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天(含当日)。
(九)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如下: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研究生。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大学官网(http://www.gz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3月29日到4月7日。
(二)英语口语面试报名
报考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Ⅰ类)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参加贵州大学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
英语口语面试报名时间及方式: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4月8日0时至2021年4月9日24时期间将《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英语口语面试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r@gzu.edu.cn邮箱(邮件命名方式:报考部门名称+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公布。
咨询电话:0851-88292297,0851-88291959。
(三)英语口语面试
审核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参加英语口语面试。面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英语口语面试满分100分,未参加英语口语面试,或英语口语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网上报名环节的资格。英语口语面试成绩及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公布。英语口语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英语口语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网上报名
通过英语口语面试的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Ⅰ类)应聘人员及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http://219.151.4.99)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及程序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有关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1-88292297/88291959。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公告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八)笔试
笔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3.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九)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且分数在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国内高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并现场签署承诺书。
(10)《贵州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其他报考条件所需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面试
面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十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十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所有招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二)招聘工作在贵州大学党委领导下,由贵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四)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严格遵守贵州省相关防疫规定。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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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
2021年3月29日
Tags: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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