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纺织大学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人才类别
1.杰出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大师级学者,已取得杰出的学术成就的人才,具体要求见《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2.领军人才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得卓越的学术成就的人才,年龄一般60岁以下。具体要求见《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3.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取得较高的学术成果的人才,年龄一般50岁以下,取得教授或相应正高级职称(紧缺专业、特别优秀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骨干人才
获评省级人才项目中青年项目人才或同水平同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40岁以下。
5.后备人才/青年博士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副教授或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紧缺专业、特别优秀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6.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7.高水平团队
学科发展急需、已取得突出学术成绩或具有明显发展潜力的创新团队。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纺织大学(学校网站https://www.wtu.edu.cn/,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应聘支撑材料,网址如下:(http://rszp.wt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1.专任教师由二级单位负责面试、考核。二级单位人才工作小组审核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组织公开试讲、考核或答辩;明确提出对应聘者学术水平、履职能力、与团队契合度、是否引进、引进类别、待遇以及聘期合同主要内容等具体意见。
2.学校人才引进审议委员会审议。学校人才引进审议委员会审议对各二级单位拟招聘人才及引进的具体意见进行审议。
3.学校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拟聘人才、引进类型及待遇。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鄂人社函〔2012〕4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弃权或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武汉纺织大学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559(武汉纺织大学纪委办公室)
武汉纺织大学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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