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波市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公告
2012年宁波市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公告
为大力引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就实施2012年宁波市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以下简称“3315团队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3315团队计划”主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将紧紧围绕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快提升生活品质(简称“六个加快”战略),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设计创意等四大新兴产业,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简称“4+4+4”产业),以及海洋经济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3大领域,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和优先支持(C类)3个层次,面向全球引进并支持一批由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领衔的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宁波市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导向,2011年11月1日后在宁波落户或目前尚未落户,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类创业创新团队。具体条件为:
(一)创业团队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际著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项目。
3、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4、团队在宁波注册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团队带头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二)创新团队
1、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重点引进国内外院士级科学家、国际级科研大奖获得者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者;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
2、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国际先进水平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3、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4、团队成员与在甬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医院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并承诺在宁波工作5年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和1/2以上成员应全职在宁波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宁波工作6个月以上。
对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团队,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申报时需说明理由。
三、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登陆宁波3315海外人才网(www.nb3315.org)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到指定地址。其中,已在宁波落户的创业创新团队填写完毕后应分别由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配套扶持政策,再行上传。
(二)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团队与落户地(单位)衔接。
(三)邀请国内外相关专业的科学家和科技风险投资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创业创新团队及其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其中创新团队以专家书面评审为主,创业团队以专家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结合进行。
(四)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意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通过申报渠道通知申报人。
四、政策支持
入选“3315团队计划”的创业创新团队,在6个月内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办妥引进手续,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根据经费资助有关规定,三年内给予A类团队2000万元、B类团队1000万元、C类团队5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和科研经费资助。对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创新团队,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费资助可以在2000万元基础上再予增加。
(二)根据团队发展和项目进展需要,协调相关单位,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风投资金。
(三)优先推荐团队成员申报国家、省 “千人计划”及国家“百千万”工程、省“151”人才培养工程、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对今年进入评审、没有入选但落户宁波的创业团队,其带头人直接进入明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答辩程序;优先推荐团队申报国家、省、市重大计划项目和省、市科技创新团队;优先采购团队创办企业的产品。
(四)为团队成员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在甬工作期间的落户、签证、执业资格、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问题。
五、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已入选或已申报今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的,不能申报“3315团队计划”。
宁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政策咨询及落户地联系):邬 旻
电话:0574-87182896,传真:0574-87185116;
邮件:zzbrgc@ningbo.gov.cn;
宁波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材料申报审核):李 丛;
电话:0574-87168138,传真:0574-83867543;邮件:duyu0606@163.com。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