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12-2013学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浙江省台州学院2012-2013学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学校现在临海和椒江两地办学,校园总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600余人。现有教职工1260人,专任教师86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45人。现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重点专业。馆藏纸质图书160万册,电子图书105万种,中外文期刊3100种,拥有总值13000余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有标准田径运动场、游泳池等体育设施。
二、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招聘
(一)招聘职位
招聘省特聘教授的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临床医学。
招聘学科带头人的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教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态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学。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带领我校该学科发展的能力。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4.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在本研究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三、其他专任教师招聘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3人,具体学科见附件“台州学院2012-2013学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对各学科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教授或博士),可不受计划指标的限制。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除部分学科外,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所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4.能胜任所应聘学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5.熟悉所应聘学科的前沿领域,能开展所在学科专业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团结、协作精神。
6.原则上,正高职称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同时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12-2013学年全学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台州学院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写明应聘类别(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或专任教师)和所聘学科。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填写后的《台州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或自制的个人简历,硕士学历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
3.人事处会同各学院(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应聘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住房安置、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如下:
1.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
学校免费提供14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套,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管类15万元、理工类5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对于优秀应聘者,各项待遇可面议。
2.其他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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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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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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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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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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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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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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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并以优惠价格提供90-140平方米自有产权住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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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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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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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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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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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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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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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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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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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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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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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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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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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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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职博士后另提供10万元安家补助和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计划中要求是“硕研及以上”岗位的,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的,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国外硕士毕业的,报名时应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证认证书。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137101
联系人:徐老师
E-mail:rsc@tzc.edu.cn(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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