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中国海归招聘网!
QQ:8377085   Tel:0839-5253278          保存到桌面 | 收藏本站 | 设为主页
当前位置:海归招聘网文章资讯高校招聘四川高校招聘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haigui  来源:海归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11-08 09:37:40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42名教学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下简称学院网站)[http://www.sczyxy.cn]发布,报名网站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以下简称学院人事网)[http://www.sczyxy.cn/bmzy/rsb/index.asp]下同])。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国家正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独特的区位优势。学院在原川北教育学院和四川省机电工程学校基础上强势合并组建而成,具有50余年大专教育历程。学院座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学院座落在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全球绿色城市——遂宁市,环境优美,交通便捷。
学院占地1060亩,已建成高标准、高水平、大气靓丽的新校区,是省级园林式单位。现有教职工720人,其中教授15人,副高职称14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及硕士学位人员300人。长期聘有美、日、加、澳等国30余位专家、教授。学院现有“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气应用技术、机械制造、计算机应用、人文与科技训育中心”等五大实训教学中心,被教育部和交通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培训培养项目”基地。
学院现有40余个普通专科、10多个五年制大专及34个成招本、专科专业,有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名,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7万余名合格毕业生,被教育部评为“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院科研成果丰硕,在国际国内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400余篇,出版专著145部,国家发明专利3项,获国际国内科研成果奖150余项。
学院坚持以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技能提升为重点,坚持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全面强化管理,加强内涵发展,着力提升教育质量,积极开创质量兴校、科研强校、特色名校、品牌立校、卓越荣校的办学新路。目前,学院正在全面开展“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欢迎更多更好人才的加入,充分发挥专业人才队伍及团队优势,大力推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毕业学校和全日制的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所需要求。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就读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在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网
网址:http://www.sczyxy.cn/bmzy/rsb/index.asp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8日24∶00
考生在学院人事网点击“公招报名”进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简称公招考试报名系统,下同),注册登录,按提示要求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30-40KB(宽高132×189象素,分辨率为72象素)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报考者在学院人事网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成功提交后24小时内),初审通过者系统才提示缴笔试考试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并在“人事考试诚信承诺”栏签名,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及准考证相关事宜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者,本地考生请于2012年11月29日8:30至17:30工作时间,到学院财务国资处缴费,缴费后持发票在组织人事部领取《笔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不能现场缴费的,在通过网上初审后的当天至11月29日17:30止,即可向指定帐户(户名: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帐号:5100167860805900148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分行营业部)打款,扫描缴费凭证JPG图片发送电子邮件(xyrsb@126.com)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再确认,学院确认缴费后,报考者即可在学院人事网上公招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贴好照片,于11月30日16:30前到学院行政楼二楼232室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联系电话:0825-2290597)加盖学院人事印章。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岗位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按照公告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院11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教育网、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在2010年、2011年学院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专业教师工作中,其中8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3)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调减或取消,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规定,该岗位不再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继续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退费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11月30日17:00前持缴费正式收据在组织人事部签章后到学院财务国资处退费;若是外地考生,可与学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825-2290597)确认本人帐号后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专业教学试讲成绩+综合答辩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此次公招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三本参考教材的相关内容。笔试参考教材详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2012年12月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公告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加分、排名以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审查地点。学院将不在网上公布全部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凡是参加了笔试的考生均可登录学院人事网公招考试报名系统查对自己的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5日9︰00至18:00电话申请查分(电话:0825—2290597),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18:30前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1月30日16∶3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学院行政楼230室,联系电话:0825-291417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主要范围及成绩计算。面试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为专业教学试讲,第二步综合答辩。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教学试讲满分为60分(讲授时间为15分钟),重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教态、教法、专业知识掌握及运用等方面的能力;综合答辩满分为40分(综合答辩时间为10分钟),主要是通过现场答辩,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科研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察。专业讲授的内容按所聘岗位专业设定范围,测试题目由考生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内容及题目由学院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4日由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学院人事网公招考试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签名、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用于贴面试通知书)。
(5)职称资格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载明“根据原件复印属实”字样,且由具体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提供复印原件的部门公章)1份(按所报考的岗位要求提供)。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缴费
体检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领取体检表时缴纳,并自带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供贴体检表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2013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学院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院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会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25-2914176(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825-229003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附件: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教材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Tags: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硕士 教师

作者:haigui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Copyright © 2008-2019 海归招聘网 www.91HaiG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页面执行时间:2,117.18800 毫秒
海归招聘网是领先的海归人才招聘网站:海归博士招聘_海归硕士招聘_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等。[蜀ICP备190411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