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城市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城市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湘中古城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是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学校城市特色鲜明,立足行业,面向基层,强化实践,突出城市主题,产学研用结合,培养为城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连续9年毕业生就业率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湖南城市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湘中古城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是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学校城市特色鲜明,立足行业,面向基层,强化实践,突出城市主题,产学研用结合,培养为城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连续9年毕业生就业率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由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
四、招聘计划(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日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或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hncursc@126.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用人部门名称+应聘学科专业+应聘岗位等。如: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三+城市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教师。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⒈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
⒉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70%,面试占3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教辅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邓老师、游老师
联系电话:0737-6353085
E-mail:hncursc@126.com
(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学校人事处网址:
http://rsc.hncu.net/structure/index.htm
地址: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湖南城市学院
2012年11月21日
湖南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
用人部门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科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教师 | 1 | 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8岁及以下。 | 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文地理学专业要求为城市与区域规划方向。 |
商学院 | 教师 | 1 | 人文地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师 | 1 | 政治学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 |
土木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同等条件下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知识背景者优先。 | |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热能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要求有实践工作经验 | |
外国语学院 | 教辅 | 1 | 英语笔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合计 | 7 | |||||
说明:⑴第一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其中政治学理论专业教师要求本科、研究生均为985高校毕业,英语笔译专业研究生要求为985高校毕业。 | ||||||
⑵年龄计算:硕士年龄为30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为48岁及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
⑶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参照《湖南城市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
⑷应聘人员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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