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春季考核招聘教师计划(22人)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聘教师公告
一、公开招聘名额
2012年春季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计划(22人)
岗位名称 学科、专业 学历 本次招聘数 备注
(1)中文教师 中国语言文学类 硕士研究生 3 优先考虑儿童文学
(2)教心学教师 教育学、心理学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7 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学
(3)教育管理学教师 教育管理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1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原理 硕士研究生 1
(5)法律基础课教师 法学理论 硕士研究生 1
(6)英语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2
(7)体育教师 体育教育训练学 硕士研究生 2 体育综合能力强
(8)美术教师 美术 硕士研究生 1 设计或雕塑
(9)书法教师 书法 硕士研究生 1
(10)音乐教师 音乐 硕士研究生 3 优先考虑长于声乐、吹奏乐器、钢琴、音乐表演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并完全符合我校2012年招聘教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就读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均在学校网站上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选报相关岗位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www.scyesz.com/35)。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结合所聘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核,学校另行通知到校参加考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至4月2日24:00时。
2、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考核方式: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及综合面试
考核最终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后,按各学科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本校公示。
考核时间安排:考核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上午8:30开始,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核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考生可乘16路、24路公交车在“四川幼专站”下车即到。因目前学校外面道路改造,到我校车辆均需绕行,请应聘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3、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生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4、公示
经过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及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的考核最终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人事科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A、《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B、《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名册》1份;
C、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咨询电话:0816-3691178、3690669
一、公开招聘名额
2012年春季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计划(22人)
岗位名称 学科、专业 学历 本次招聘数 备注
(1)中文教师 中国语言文学类 硕士研究生 3 优先考虑儿童文学
(2)教心学教师 教育学、心理学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7 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学
(3)教育管理学教师 教育管理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1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原理 硕士研究生 1
(5)法律基础课教师 法学理论 硕士研究生 1
(6)英语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2
(7)体育教师 体育教育训练学 硕士研究生 2 体育综合能力强
(8)美术教师 美术 硕士研究生 1 设计或雕塑
(9)书法教师 书法 硕士研究生 1
(10)音乐教师 音乐 硕士研究生 3 优先考虑长于声乐、吹奏乐器、钢琴、音乐表演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并完全符合我校2012年招聘教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就读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均在学校网站上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选报相关岗位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www.scyesz.com/35)。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结合所聘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核,学校另行通知到校参加考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至4月2日24:00时。
2、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考核方式: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及综合面试
考核最终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后,按各学科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本校公示。
考核时间安排:考核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上午8:30开始,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核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考生可乘16路、24路公交车在“四川幼专站”下车即到。因目前学校外面道路改造,到我校车辆均需绕行,请应聘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3、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生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4、公示
经过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及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的考核最终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人事科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A、《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B、《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名册》1份;
C、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12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咨询电话:0816-3691178、369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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