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系2019年人才招聘启事
浙师大数学系创建于1956年,迄今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浙师大创建时最早设立的三大系科之一,拥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数学与应用数学以及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及其应用)2个本科专业。
从1999年开始,数学学科一直是浙江省重点建设类学科。“十二五”期间,“数学”和“图与网络优化”分别被评为浙江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十三五”期间,数学学科2015年被列为浙师大“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项目”中的重点培育学科,2016年被评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2017年被纳入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即高峰学科)等建设行列。此外,2016年“图与网络优化创新引智基地”获批全国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之一;2018年,与工学院及计算机学科等联合申报成功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与法国巴黎七大以及捷克查理大学等联合进行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被纳入科技部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行列。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也一直是浙江省的重点建设类专业,“十二五”期间还成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之一,“十三五”期间与浙师大其它师范类专业一起被纳入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并于2018年通过了浙江省首批试点师范认证。
浙师大数学学科近十多年来得益于学校与浙江省的各种扶植政策、全国同行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以及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发展比较迅速,在各类学科排行榜中的位置不断提升。比如,数学学科最新排名:B+(第19-37位段,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25位(在上榜国内高校中的排名,2019年1月全球数学学科ESI前1%学科排名),15-31位段(在上榜国内高校中的排名,2018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此外,在2017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全球数学学科排行榜中名列第166位(在上榜国内高校中列第25位)。又比如,数学类专业最新排名:数学与应用数学A+(全国第18位,2018武书连版),信息与计算科学A+(全国第19位,2018武书连版)。
浙师大数学学科现有两个系四个研究所,专任教师8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5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70多人。欧洲科学院院士等四院院士1人,国家高端人才计划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数学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数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1人,浙江省特聘教授与万人计划领军人才4人,博士生导师20人。此外,专任教师中有3位高被引学者。
为了实现浙江省“重点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加强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建设,扩大师资队伍的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浙江师范大学数学学科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人才。
一、招聘领域
数学与相关学科的各个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统计、运筹控制、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等。
二、高层次人才政策
我校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学术名师、领军学者和创新专家四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丰厚年薪、学术休假等待遇。学校全心考虑高层次人才的科研与生活需求,为其提供周转住房、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及岗位补贴。在科研团队建设、人才称号申报、科研奖项立项等方面,给予专门政策配套。数学学科作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可在学校已有政策基础上,根据引进人才的情况实施个性化政策。
杰出人才:引进对象为国家两院院士、一级教授。
学术名师:引进对象为长江特聘教授,国家级人才。
领军学者:引进对象为国家级人才(青年项目)、省部级人才。
创新专家:引进对象为符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优秀人才。
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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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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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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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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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学术名师、领军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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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一级教授、国家万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青、浙江省万人计划、优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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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优厚薪酬、科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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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一人一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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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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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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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以外提供年津贴15—25万元。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8—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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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的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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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年人才政策(校本部)
(一)引进对象: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待遇:学校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引育,强调人文关怀。积极为青年人才提供机遇,依托学校各种省部级平台,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学校强化经费支持,为所有青年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助推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校设有系列配套政策,提供专项经费,鼓励青年人才出国研修,开拓视野。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3年首聘期,期间享受较高年薪。首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晋升高一级职称,优先聘任为研究生导师。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本部家属区现有或者在建的12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数学学科作为高峰学科对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采取不低于15万的年薪制。
学校对青年人才实行分类奖励政策,鼓励人才创新争先:
1、正式报到博士一次性提供3万元安家费;
2、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突破性成果(见附件1),将给予以下政策:
(1)赠送120平米住房;
(2)提供17万元安家费;
(3)提供15—20万科研启动费;
(4)优先推荐省级人才计划;
(5)优先纳入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6)优先聘为青年教授;
(7)优先提供配偶聘用合同制岗位。
3、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一(见附件2),将给予以下政策:
(1)赠送100平米住房;
(2)提供7万元安家费;
(3)提供5—7万科研启动费。
4、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二(见附件3),将给予以下政策:
(1)赠送50平米住房;
(2)提供3—5万科研启动费。
四、青年人才政策(杭州校区)
(一)引进对象:与我校杭州校区相关学科、专业契合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待遇:提供25—100万元安家费。
1、在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突破性成果(见附件1),将给予以下政策:
(1)提供100万安家费;
(2)提供15—20万科研启动费;
(3)优先推荐省级人才计划;
(4)优先纳入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5)优先聘为青年教授;
(6)优先提供配偶聘用合同制岗位。
2、在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一(见附件2),将给予以下政策:
(1)提供45万安家费;
(2)提供5—7万科研启动费。
3、在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二(见附件3),将给予以下政策:
(1)提供25万安家费;
(2)提供3—5万科研启动费。
五、服务期
所有享受安家费或者住房待遇的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所有引进青年人才均需完成三年首聘期考核。
六、附件
附件1:突破性成果(完成以下任意1项)
(1)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国教科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含培育)/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一项;
(2)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如《Nature》《Science》《Cell》《中国社会科学》;
(3)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选入ESI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以第一完成人和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的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
(4)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哲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副国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核心部委采纳;
(6)排序第一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挑战杯特等奖;排序第一指导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7)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8)获得国家级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
(9)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10)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成果。
附件2:目标任务一
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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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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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并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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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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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并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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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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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一级及以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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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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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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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新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杰出青年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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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特别优秀的博士,参照文科条件,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项目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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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目标任务二
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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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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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并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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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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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并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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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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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二级各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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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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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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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专项项目除外);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权威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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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参照文科条件,项目与论文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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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青年人才三年首聘期考核合格者,直接转为长聘制。首聘期满,引进人才完成目标任务低于目标任务二的,聘任终止(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为准);
2、校本部引进人才超出赠送部分面积及附房、车位或者车库由引进人才按照首聘期目标完成考核后,房屋产权交接时的市场价购买;
3、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招聘计划和方式
常年招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师,名额不限。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才,采用面谈或面试并结合对其代表性科研成果的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是否聘用。中青年骨干教师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为专业答辩或试讲。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98683(梁老师、田老师)
E-mail:gxtian@zjn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海归招聘网。
或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441(陈老师、姜老师)
电子信箱:zhaopin@zj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海归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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