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管、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以培养商务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占地近600亩,背倚缙云神秀,远眺歌乐美景,邻接成渝高速复线交汇处,交通便捷,区域优势明显。校园温馨和谐、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闻名遐迩的教书育人理想场所。
学校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和重庆市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要求开展专业建设,形成了财会金融、工商管理、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包装印刷、电子信息等六大专业群,开设大数据技术与运用、物联网应用技术、互联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工程造价、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印刷媒体技术等35个专业,其中市级骨干专业6个,在校学生9800人,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目前,学校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正朝着建成国内具有引领作用、文理兼备的高水平应用型商务类高校不懈奋进。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大力推进优质校建设,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商务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计划
学校本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具体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学术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层次类型及待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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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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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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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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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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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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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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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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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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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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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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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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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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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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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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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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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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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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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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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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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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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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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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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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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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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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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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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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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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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
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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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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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
15-30
|
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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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
|
20-30
|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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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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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层次人才类型具体要求参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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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10月31日,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类型"命名)。
(二)资格初审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考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邮件通知,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的材料:
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获奖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加盖公章);
4、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四)面试
领军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拔尖人才和骨干人才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组织有关专家采取面谈方式分批次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同时查阅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取得事业编制。
六、工作监督
中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3-61691393。
七、政策咨询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咨询。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023-61691029,18875266887;电子邮箱:cqswxyzp@126.com。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一览表(附后)
附件1: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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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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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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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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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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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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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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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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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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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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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管理类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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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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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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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学术条件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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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2
|
市商务委
|
商贸管理类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
|
满足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学术条件和其他条件
|
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3
|
市商务委
|
思想政治类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2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历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满足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学术条件和其他条件
|
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4
|
市商务委
|
计算机类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15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
|
满足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学术条件和其他条件
|
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5
|
市商务委
|
其他专业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3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艺术学类
|
满足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学术条件和其他条件
|
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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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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