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博士生称“山东一厅长清华读博未见上课” 论文博士生?
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记者 李江涛)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王进文在其微博上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一把手正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读博士,但从未见其上课。”此事立即引发众多网民热议。有网民质疑清华大学滥发文凭和官员挂名读博。对此,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核心网事:清华博士生称“山东一厅长清华读博未见上课”
王进文告诉记者,他前几天从一位朋友处得知,现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系清华大学法学院2010级在读博士生,与自己还是同班同学。随后,他询问其他同学,均表示从未见过徐景颜前来上课。此前,他从未听说班内还有此人,在清华博士生必修的公共课上,也从未见过此人。
记者调查:清华校方:徐景颜是“论文博士生”不同于“全日制博士生”
清华大学新闻中心负责人3日对记者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确实是该校法学院在读博士生,但他并非全日制博士生,而是论文博士研究生。 法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论文博士生”都是在职学习,相当于以研究为主,他们的课时安排跟“全日制博士生”课时安排不同,第一年做课程学习,上课均是在周末,之后专门做论文研究,不需要上课。因此,徐景颜与“全日制博士生”王进文并非同班同学。经调查,徐景颜在课程学习阶段只有两次因公请假,并在事后进行了补课。这位负责人说,学院对论文博士研究生每次上课都有严格考勤,达不到学习要求的将不予毕业。
对于什么是“论文博士”的问题,清华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说,人们俗称的“论文博士”是指以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除了清华大学,国内许多高校和科研院所都招收“论文博士生”。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符合条件者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
记者从清华大学新闻中心获悉,该校1986年开始招收“论文博士生”。1987年,时任哈尔滨汽轮机厂总工程师的徐大懋以博士学位论文“大功率汽轮机通流部分的设计”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被清华大学授予工学博士学位,成为清华和全国第一位“论文博士”。1997年徐大懋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截至目前,清华大学共招收413名“论文博士生”,他们中有科研人员、高校教师,也有政府官员。
此外,记者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找到《清华大学招收“论文博士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在申请资格上对学历与工龄、工作业绩、外语水平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对于选拔程序、导师审查、研究生院审查等各方面也都有详细规定。
延伸阅读:专家:此事折射出公众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关注
教育专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国外,高等院校招收“论文博士生”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已是普遍做法。它满足了人们接受终身教育的需求。但国外对论文的要求很高,达不到要求就不会授予学位。
熊丙奇认为,此事折射出公众对于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不满和质疑。我国博士教育要提高质量,就要完善导师制,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总体而言,我国的导师制目前还不完善,在博士培养中,导师的招生权、培养权也十分有限。博士生还被学校要求学习半年到一年时间的公共课程,而这些课程就连很多导师也认为并不需要学习。
他指出,几乎所有高校现在都对博士生提出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学校的理由是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但结果却是许多博士生把主要精力用在炮制论文上,而不是科研。
有关专家和学者指出,众多网民关注此事也反映出人们对于滥发文凭现象的痛恨。近年来,学历造假与“文凭工厂”事件接连发生,这与我国的“学历社会”有关。在国家承认的学历授予体系中,人才的招聘、管理和使用都把学历作为十分重要的指标,这让一纸文凭的重要性远高于能力与素质的重要性。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与一些高校人员勾结,使学校沦落为“文凭工厂”。国家应当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从根本上加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