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原名湖南省粮食技工学校)创建于1979年。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粮食局主管的事业单位,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湖南省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座落在湘潭市建设路口。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为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科,由校人事科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做事认真细致、扎实,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强;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3、心理素质好,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2012年5月3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直接到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电子版发到邮箱lxddst@21cn.com报名。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应聘汽车运用与维修、粮食工程、机械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实际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试教占20%、实际操作和面试各占10%)。应聘经济管理、语文、公共管理、艺术、计算机网络与维护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试教占20%、面试占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分为综合(主要内容为教育学与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试教人选,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教学的能力。
(实际操作)面试:参加试教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面试,实际操作主要考核应者的实际动手能力。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应试者的思维能力、知识面、表达能力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指定在市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方式 :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58594887(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谭老师 肖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hnlj.net
电子邮箱:LXddst@21cn.com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岗位招聘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岗位招聘要求一览表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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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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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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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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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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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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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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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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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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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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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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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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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工程
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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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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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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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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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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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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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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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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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
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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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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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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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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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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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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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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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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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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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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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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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专业
|
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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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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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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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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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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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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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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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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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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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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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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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
与维护专业教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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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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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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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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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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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年龄30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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