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度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建有城阳、平度、莱阳、蓝谷四个校区和胶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形成了“一校两地,四区一园”的办学格局。学校总占地面积5220亩,校园绿化覆盖率59.7%。2012年被评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被列为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2018年被列为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4个教学院部,77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有8个山东省重点学科,水产学科为山东省一流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建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省部级创新平台(研究中心与基地)2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18个。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161人,其中专任教师165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78人,获得博士学位822人。学校拥有双聘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170多名高层次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一、人才引进范围
(一)学科领军人才:在学术领域有重大成果、高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主要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首席专家或相当于以上科技计划的首席专家、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人选等国家级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学术带头人:学术造诣深, 得到国内外同行的承认,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在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的经历,主要包括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同层次的省部级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青年人才: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有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
二、人才引进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
1、两院院士(含人文社科类资深学者)或国(境)外同类层次人才,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政策。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300万元,年薪最高120万元(税前)。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原973计划、86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首席专家或者相当于以上科技计划的首席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300万元,年薪最高80万元(税前)。
4、急需引进的国家万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150万元,年薪最高50万元(税前)。
以上引进人才实验室建设、科研启动经费及仪器设备购置费根据情况配备。
(二)学术带头人
1、急需引进的省部级人才,若符合《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青农大校字[2015]89号)(附件5)第三层次引进人才条件,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120万元。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科研启动费150万元-300万元。
2、符合学校引进人才第三层次的其他学科带头人,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80万元,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三)青年人才
1、第四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50万元,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不超过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第五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3、第六层次人才购房补贴1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学科和专业急需紧缺博士,另提供安家费10万元。
(四)其他待遇
引进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可连续三年享受青岛市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落户青岛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海内外博士、硕士研究生,青岛市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特殊、急需人才引进,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引进待遇。
欢迎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三、人才招聘程序
(一)青年人才招聘程序
1、应聘者须将《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度招聘报名情况简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qdrscsz@163.com),及各相关单位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命名为:应聘xx学院+xx专业+姓名,或应聘辅导员+姓名。
2、学院及相关单位进行材料审核、面试,拟引进候选人报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核、考察。
3、应聘者面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
(2)往届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授予何种专业学位证明,提供发表论文(SCI、EI等收录论文需要提供检录证明)及获奖证书证明;应聘辅导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及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二)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及其他高层次人才等招聘程序简化。
四、保障措施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080874
E-mail:qdrscsz@163.com
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66109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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