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2019年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诚聘教育学博士、教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由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院校,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2年,迄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传统文化重点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省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学校有市中和长清两个校区,市中校区玉函路,长清校区位于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15个教学院部,开设33个普通本科专业、21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
学前教育专业隶属教育学院,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和优势学科,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山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入选山东省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1个。
二、岗位需求
学前教育学科带头人1人。从事教师教育方向研究者优先。
三、招聘专业及要求
(一)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二)年龄不超过49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社会科学奖励;或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省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四)在本学科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四、待遇及政策
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规定》,可享受第三层次A类及以上相应人才类别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并按政策享受山东省优势学科人才团队津贴。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视配偶个人情况解决工作。
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标准
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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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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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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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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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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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顶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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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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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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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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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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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学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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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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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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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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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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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分类解释可与我校联系详询或查询我校官网"山东女子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启事")
五、应聘材料
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dongjihe@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职位+专业+本人姓名,初审合格者将及时通知面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1室)
邮编:250300
联系人:董老师0531-86526777
郑老师0531-86526032
七、其他
未尽事宜,热忱欢迎电话或来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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