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20000多人。
学校坚持“教师为本、人才优先”的理念,着力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六大培育工程,以“四有”为标准打造一支具备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81人,“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博士占16%,高级职称占38.2%,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专业带头人29人,省市人才培养项目43人次,省技术能手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省市协同创新中心和技师工作室11家,获评宁波市服务人才先进单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岗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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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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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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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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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要包含承担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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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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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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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群)带头人(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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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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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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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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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高水平模具专业群建设;负责课程体系建设、核心课程开发,教学成果奖撰写,承担核心课程教学,承担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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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工程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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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具有机械类教授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2、年龄5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相当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国家级教学团队、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3)近五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
(4)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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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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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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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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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物流管理专业(供应链管理专业群)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够规划供应链管理专业群发展目标、定位与举措,能承担《供应链信息管理》、《供应链系统规划与设计》、《供应链管理》等核心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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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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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年龄5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相当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国家级教学团队、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3)近五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成员前2位;
(4)近五年,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二项及以上;或同类型同层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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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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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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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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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承担核心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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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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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年龄5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相当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国家级教学团队、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3)近五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成员前2位;
(4)近五年,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二项及以上;或同类型同层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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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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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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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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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承担环境工程、污染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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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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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
3、从事环保教学与科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教学、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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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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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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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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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建设、团队建设、课程开发、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承担单片机/嵌入式技术/FPGA技术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及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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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科学与技术(含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及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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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专业建设项目或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资源库建设负责人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
(3)国家级教学(教师)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4)国家“万人计划”人选或省级人才工程入选,主持过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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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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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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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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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塑料成型工艺与模具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综合实训》等核心课程教学,负责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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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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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模具专业建设和管理经验;
2、具有制造类专业正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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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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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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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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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够规划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发展目标、定位与举措,能承担《电子商务运营》、《商务数据分析》、《客户服务与管理》等核心课程教学,承担专业的校企合作、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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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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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担任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国家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前2位;
(2)曾有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工作经历,并担任中层及以上业务主管职务;
(3)省级教学(教师)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4)在区域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担任副理事长以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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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理论课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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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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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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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能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政策》等思政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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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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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高级职称;
3、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省级及以上思政教师教学名师(工作室);
(3)担任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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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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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类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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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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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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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PLC技术工程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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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工程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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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以下(对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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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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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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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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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化工仪表自动化》、《化工生产过程控制》、《化工设备》、《化工热力学》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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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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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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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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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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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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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专业建设、团队建设。承担单片机/嵌入式技术/FPGA技术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等,承担课程开发、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及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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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及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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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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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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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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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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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冲压成型工艺与模具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综合实训》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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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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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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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或数媒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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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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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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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数媒专业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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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学类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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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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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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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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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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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政策》等思政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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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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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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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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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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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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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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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院校研究数据分析,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完成学院办学特色、办学模式、专业建设等相关研究;从事宁波职业教育发展调研数据分析,完成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相关研究工作;从事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调研数据分析;参与部门团队建设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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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或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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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40周岁以下;
2、历届生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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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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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实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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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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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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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模具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五轴数控加工技术》等智能制造实训相关课程,负责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两院一园北仑项目高水平双师和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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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类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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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
2、“省首席技师”、“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
3、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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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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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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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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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化工设计》、《化工生产过程控制》等课程教学,熟练Aspen软件,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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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类及化工类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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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
2、具有10年及以上化工设计、自动控制领域工程设计及应用经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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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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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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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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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能承担《组态技术应用与实践》《PLC技术应用》、《自动化生产线系统集成》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有丰富的三菱/西门子电气控制系统开发经验,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等,承担课程开发、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科研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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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类、自动化类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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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级人才项目荣誉;
(2)获市级以上科技奖或参与3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制订;
(3)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获得者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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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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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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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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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阳明学院跨企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专业群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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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电子信息、电气、电气信息、模具、自动化、计算机等制造类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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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职称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年龄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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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制造技术实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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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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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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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阳明学院跨企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专业群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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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电子信息、电气、电气信息、模具、自动化、计算机等制造类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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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职称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年龄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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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实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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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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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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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与指导,负责实训中心日常维护工作,承担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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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木类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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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3、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年龄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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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招聘专业和学历(学位)皆不限。职称、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优惠政策:
1、学院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符合宁波市“顶尖人才”引进条件的,给予最高80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宁波市“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符合“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分别给予15万-100万的安家补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分别给予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60万的购房补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2、博士工作第一年年薪20万(含公积金),第二年年薪22万;教授年薪24-27万。特殊人才采用协议制年薪。
3、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工科类6万;理科类4万;文科类3万。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面议。
4、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5、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协助联系其配偶的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和专任教师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2)高技能人才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6:00止。
2、报名办法:下载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海归招聘网”。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复印件;(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岗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高技能人才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高技能人才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我校学院部系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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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分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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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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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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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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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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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海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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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机电类专业教师、智能制造实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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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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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9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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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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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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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带头人、环境专业带头人、化工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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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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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9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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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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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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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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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老师,陈老师
|
868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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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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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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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实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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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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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9159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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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服务外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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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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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
86891509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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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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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或数媒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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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
|
8689195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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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部(人文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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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理论课带头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周老师
|
8689420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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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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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专业带头人、模具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教师、模具制造技术实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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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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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90252
6279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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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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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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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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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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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91553
|
注:如需咨询,属于上述专业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二级分院(部)的负责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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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联系电话:0574-86891327(胡老师),86891361(姜老师),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李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26日
Tags: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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