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技师学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技师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技师学院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以培养社会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技工院校。学院位于济南市,现有新老两个校区,总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现有7个教学系,开设30多个专业,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12年山东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2年5月7日前取得。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sx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信息发布时间:2012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的方式邮寄报名材料(证书、证件仅邮寄复印件),并进行电话确认。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报名材料原件需于面试前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6:00(邮寄报名材料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号(章丘大学城)山东技师学院办公楼三楼301室组织人事处 邮编:250200
联系电话:0531-87022628 15106978629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术技能大赛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有困难的,经学院同意,最迟在面试前3天提供);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并提供电子版;
(4)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以2012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
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和工作经历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查询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本人报名情况及资格初审情况。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应聘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至5月25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按规定应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及取消或核减的原因,取消或核减后的招聘岗位及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5月23日9:00至5月25日1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 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 9:00 - 11:30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10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并由学院负责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试讲材料等事项,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面试前三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 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回答问题)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并于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 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 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调阅应聘人员档案、与原工作单位有关人员面谈了解情况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 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受聘人员统一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从聘用起始时间的下个月起,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确定岗位薪级工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022628 15106978629
山东技师学院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以培养社会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技工院校。学院位于济南市,现有新老两个校区,总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现有7个教学系,开设30多个专业,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12年山东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2年5月7日前取得。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sx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信息发布时间:2012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的方式邮寄报名材料(证书、证件仅邮寄复印件),并进行电话确认。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报名材料原件需于面试前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6:00(邮寄报名材料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号(章丘大学城)山东技师学院办公楼三楼301室组织人事处 邮编:250200
联系电话:0531-87022628 15106978629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术技能大赛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有困难的,经学院同意,最迟在面试前3天提供);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并提供电子版;
(4)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以2012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
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和工作经历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查询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本人报名情况及资格初审情况。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应聘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至5月25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按规定应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及取消或核减的原因,取消或核减后的招聘岗位及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5月23日9:00至5月25日1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 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 9:00 - 11:30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10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并由学院负责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试讲材料等事项,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面试前三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 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回答问题)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并于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 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 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调阅应聘人员档案、与原工作单位有关人员面谈了解情况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 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受聘人员统一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从聘用起始时间的下个月起,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确定岗位薪级工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022628 1510697862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 填表时间: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其它条件要求 | 面试 比例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1 | 1 | 大专 | 数控技术、数控机床及应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在相关专业国家级一类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前十名或在省级一类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前三名(竞赛工种为数控铣工或加工中心操作工) | 1:3 | 053187022628 | 该岗位招聘高端高技能人才 | ||
2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2 | 1 | 大专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 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在相关专业国家级一类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前十名或在省级一类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前三名 | 1:3 | 053187022628 | 该岗位招聘高端高技能人才 | ||
3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3 | 1 | 大专 | 印刷技术、印刷工程、制版技术 | 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在相关专业国家级一类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前十名或在省级一类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前三名 | 1:3 | 053187022628 | 该岗位招聘高端高技能人才 | ||
4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4 | 1 | 本科 | 学士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材料加工工程 | 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3 | 053187022628 | ||
5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5 | 1 | 本科 | 学士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自动化、绝缘技术与电缆、信号与信息处理 | 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3 | 0531870226288 | ||
6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6 | 3 | 本科 | 学士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 | 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3 | 053187022628 | ||
7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7 | 1 | 本科 | 学士 | 电子商务、企业管理 | 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3 | 053187022628 | ||
8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8 | 1 | 本科 | 学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3 | 053187022628 | ||
9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9 | 1 | 本科 | 学士 | 生物技术、发酵工程、细胞生物学、制药工程 | 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3 | 053187022628 | ||
10 | 山东技师学院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10 | 1 | 本科 | 学士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新闻传播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须具有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3 | 05318702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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